我們都知道目標很重要,也時常設定一些目標,作為一個老師,我們怎么樣設定作文教學的目標呢?看看下面吧!
作文教學的目標
一、 “遵照課標,準確定標” 亟待補課

“作文難教”,難在何處?
我們原生態作文教學研究課題組認為:從總體上說有兩點,一是學情不明,二是教學不得法。
學情不明的表現是教學要求過高,脫離學生學習作文的實際。教學不得法的表現是很多老師的教學仍然是傳統教學的“以教為主”“順教而教”,還需要從改變教學觀念做起,改革自己的教學,做到“以學為主”“順學而教”。
老師們普遍存在課標意識不強、 教學目標不清楚的問題。其表現是:
1.認識上,課程定位不準,目標“越位”(要求過高)。很多老師不清楚作文教學目標的整體性、階段性和連續性,分不清低段寫話和中高段的習作,小學階段習作和初中學段寫作的教學要求,甚至把一般寫作要求混同于小學生要學習的要求。把習作當成了一般的作文,把一般寫作方法當做了小學生要學習的寫作方法。
2.在技術上,不會設定符合課標精神和學生實際的教學目標。不能獨立設置符合學生學習實際的教學目標。教學目標內容不準確,目標表述不恰當。
3.在實施上,目標意識不強,不會導教、 導學、導評。
案例一
人教版三年級上冊第二單元“語文園地二·習作”這樣說:
我們身邊有許多熟悉的人,他們身上有許多值得寫的事。這次習作就來寫熟悉的人的一件事。先想一想打算寫誰,寫他的哪件事,把這件事想清楚,再動筆寫。寫完以后,可以讀給你寫的那個人聽,請他評評寫得怎么樣。
一位老師預設了這樣的教學目標:
① 寫清熟悉的人的一件事,明確熟悉的人有哪些。
② 初步學會觀察熟悉的人身上最突出的特點,通過典型事例,體現這個人物的性格特點,努力做到語句通順,用詞得當。
③在寫事的過程中,指導學生大體寫清人物的動作、語言、神態及心理活動,將事情寫具體。
三年級學生最需要的是學習最基礎的寫法。這次作文要求“寫熟悉的人的一件事”,首先就選好要寫的人的事情,按一定順序把這件事寫清楚,做到語句通順。這位老師一看到“寫熟悉的人”,就誤以為是學習寫人的作文,就按自己習慣了的認識確定教學目標,教給學生選取“典型事例”,寫出“性格特點”還有“人物的動作、語言、神態及心理活動”,做到“內容具體”。課標規定的的中年級習作重點目標“樂于書面表達”和“不拘形式地”“寫清楚”都被老師忽視了,課本提示的寫作過程和交流互評也都沒有寫進去,而交流互評恰恰是課標提出的第二學段的一個習作目標。
這種情況就是教學目標“越位”或“缺位”的現象。“越位”就是超越課標精神和學生最近發展區,提出過高的目標要求。“缺位”就是缺少了課標規定的不可缺失的教學目標。教學目標“越位”、“缺位”了,作文怎能不難教?
案例二
人教版四上第三單元作文
課本要求:
寫童話。自己選擇幾種動物,或者是幾件物品,以它們為主人公,想象一下,它們之間可能會發生一些什么事,編成一個童話寫下來。也可以寫你續編的小木偶的故事。
一位老師設定的教學目標:
1.在回顧童話故事的基礎上了解童話的特點。(了解童話知識的目標)
2.發揮豐富的想象,編寫童話故事,有深厚的寫作興趣。(編寫童話和學習情感的目標)
3.在編寫童話的活動中,感受童話的魅力, 激起學習童話的興趣。(學習情感目標)
是不是可以改成這樣——
1.以動物或者物品為主人公,展開想象, 編成一個故事寫下來。也可以寫自己續編的小木偶的故事。(內容目標)
2.能按一定順序把故事情節寫清楚,學習把最有意思的內容寫得具體一些。(表達目標)
“越位”的目標造成學生不會寫,加上不能“順學而教”,結果是學生學不會、學不好,作文怎能不難教?
走出“作文難教”的困境,老師們亟待補上“遵照課標,準確定標”這一課!
教材也存在問題——
老師們雖然在教案里都寫上了教學目標,但是不知道怎么確定和表述教學目標。很多老師只能模仿或者照抄教參里的教學目標,但是各版本《教師教學用書》里的作文教學目標也存在著種種缺陷,有的連可模仿照抄的樣本都沒有。
案例一
人教版小學語文《教師教學用書》
三年級上冊全冊《說明》中提出的習作教學目標:
11.留心周圍事物,樂于書面表達,增強習作的自信心。不拘形式地寫下見聞、感受和想象。愿意將自己的習作讀給他人聽,與他人分享習作的快樂。
【分析】
這個目標只是摘錄“語文課標”的第二學段習作目標,用來代替了學期目標,而且要求很不全面。課標第二學段習作目標是四年級結束時的要求,對三年級上學期明顯過高了。我們應該把這個學段目標分解到各年級的各個學期,并根據三年級上學期目標來確定本次作文的教學目標要求。
還有,本冊教參里各組教材的內容中都沒有提出習作教學目標。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zuowen/mubiao/19816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