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十年風雨情》一書,章含之和喬冠華的一段忘年戀被傳頌一時。然而章的前夫洪君彥認為她在此書中隱瞞了他們當年婚變的真相。2004年,洪在香港《明報》連載文章《我和章含之離婚前后》,披露他們離婚的實情。當時,章正病重住院,加上女兒洪晃請求,便中止了連載。2006年,在得到女兒的理解后,洪下決心要在有生之年澄清真相。2007年,《我和章含之離婚前后》一書在香港出版;2009年,《不堪回首——我和章含之離婚前后》一書在大陸出版。
猶憶兩情相悅時
第一次見章含之是在1949年的圣誕舞會上。當時,章穿一襲紅旗袍,頭發微卷,打扮得很成熟、入時,頗有大家閨秀風范。后來才知道她只是個14歲的小姑娘。
圣誕舞會過后不久,章給我寫了封信,當時我不太在意,也沒有回信,后來聽說章還因為我沒回信而傷心落淚。有同學還勸我不要辜負她的一片真情,也有同學說:“一個大學生,一個初中生,要等到什么時候啊,還不如找一個年齡相若的。”最后,我被她的純真和誠意打動,開始與她交往。
1950年,抗美援朝運動開始,我和章各自參加學校的政治運動,見面的時間變少了。次年,我隨燕大土改工作隊到廣西土改一年。那一年,我雖遠離北京,但我倆的感情反而近了,因為我定期收到她的情書。不過,再幸福的愛河,也會出現幾起不和諧的波瀾。1955年春天,章突然提出要和我分手。我一時摸不著頭腦,就問她:“我倆相處得好好的,為什么突然提出分手?是不是有了新對象?”她說沒有。我接著問:“那是為什么?”她的理由是:她讀的是外語學院,將來要從事外交工作,肯定有機會出國。而我只是個教馬列主義經濟學的教員,不可能出國。章說得輕巧,卻不知我為這段情已經癡癡等了6年,我一時想不明白。之后,章老是找我談分手的事,她甚至要求我在履歷表上把章含之三個字從愛人關系一欄中刪去……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zuowen/mingrengushi/51442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