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摘要:教師文化是影響教師觀念以及教學行為的隱性因素,合作文化是教師專業發展的理想氛圍。保持人為合作與自然合作間的合適張力,營造和諧互助的合作氛圍;依托農遠工程資源開展網絡教研,構建區域性合作組織,可以克服農村地區經濟與地理等客觀條件限制以及以保守性為基本特征的農村傳統文化的影響,培育持續推動農村教師專業發展的合作文化。
論文關鍵詞:新課程,農村教師,合作文化,教師合作
我國當前進行的基礎教育新課程改革不僅是課程內容的變革,更是一場文化的變革。基于學校的教師合作作為一種促進基礎教育改革的新勢力進入到教育變革場景,成為新課程背景下教師專業發展研究的重要向度。相比于城鎮地區,我國農村地區由于受經濟與地理等客觀環境的限制以及以保守性為基本特征的農村傳統文化的影響,教師的發展大都在自我封閉和孤立的狀態下展開。這種缺少深層次合作文化支撐的教師個體的孤獨成長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基礎教育改革全面深入推進的可能空間。依托農村教育信息化建設的階段性成果,營造區域性教師合作文化氛圍,創新教師合作的方式與手段,成為踐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農村教師為重點,提高中小學教師隊伍整體素質”,促進農村教師專業發展,推動農村教育持續發展的重要內容。
一、新課程背景下農村教師合作文化的內涵解讀
教師個體的專業成長不是通過教師孤獨的個體的一種自我修為或者自然成熟而實現的,而是借助團體合作的力量在教師群體中與其他教師充分的互動、協作和分享中逐漸實現的。由于受客觀條件的影響,農村教師在新課程改革中將遇到了更多的新問題、新困惑,要適應新課程中教師角色的變化,不僅需要學校組織、教研機構和高校研究機構的幫助,更需要以平等為基礎、以分享互動為主要特征的合作群體的支持。群體文化是教師成長和創新的持久動力,合作發展的方式成為農村教師專業發展的必然抉擇。
教師合作文化是指教師團隊聯合計劃,成員之間相互討教、共同進步、共同發展,體現團隊精神的文化,是教師專業發展上不斷追求卓越必然依賴的一種理想的合作氛圍。加拿大學者哈格里斯夫將教師合作文化分為兩類:自然的合作文化與人為的合作文化。他認為,人為合作文化沒有尊重教師作為專業人員應該享有的自主判斷和自我抉擇的權力,理想的教師合作是一個以教師的教學和發展需要為基礎的、以教師自主和自愿為前提的、促進教師專業成長的自然過程,人為合作文化必須向自然合作文化過渡。
哈格里斯夫關于合作文化的觀點無疑給了我們有益的啟示,但我們卻不能簡單地認為農村教師合作文化的理想狀態就是哈格里斯夫所言的自然合作文化。一方面,自然合作文化的最主要特征即自發性,哈格里斯夫正是把自發性作為教師合作的出發點和歸宿。但是,完全建立在自發性基礎上的教師合作,既難以形成,更難以持久,尤其是農村學校教師之間的合作,由于其地緣與資源的劣勢決定了其合作的淺層次和低水平特色,教師間自主的合作關系是較難形成和不穩固的,這種文化必然脆弱和難以確定。另一方面,教師文化是一種屬于學校文化的亞文化,是社會文化與個體價值在教育領域的折射。農村教師文化作為鄉土文化積淀和農民本性人文哲學價值底蘊的綜合反映,受傳統文化、地域文化和外來文化的多重影響,這也導致農村教師在群體內部文化選擇時體現出更多的自閉性和保守性。這種傾向個人主義的文化選擇既是新形勢下農村教師專業發展的現實寫照也是農村教師文化從分化走向合作的內在羈絆。
同時,人為合作往往是行政引導、制度安排的結果,它確實存在著如哈格里斯夫所言的強調機械性、缺乏靈活性、無視教師自主權等弊端。農村教師合作文化的理想狀態也不應該是人為合作文化。但人為合作也并非一無是處,教師合作中并非不能有任何非自發的因素,特別是在合作文化孕育的初期,人為合作文化重視對教師合作的規范、引領、計劃與調控,在教師合作中發揮著相當重要的催化作用。
由此可見,對農村教師合作文化的解讀既要正視地緣和資源劣勢對教師自發合作欲望的銷蝕,也要尊重鄉土保守文化熏陶下教師教學活動中的自我選擇。我們尋求的農村教師合作文化既不是完全意義上的自然合作文化,也非完全意義上的人為合作文化,而應該是合理地吸納了自然合作文化和人為合作文化基礎上的一種具有包容性的教師合作文化。它既體現出教師合作的自發、自愿、自主、超越時空等特點,又不排除監督控制與計劃安排,是在充分尊重教師自我選擇的前提下,結合相應的制度規約,在農村教育教學實踐中形成和培育起來的一種集開放性、規范性、合作性與共享性于一體的行為方式與和諧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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