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十指連心,我想古人在創造這個成語的時候只體會到了手指上的疼痛。
其實腳趾的疼痛絕不遜色于手指,相比手而言,腳趾距離心臟的距離自然遠些,可是痛傳輸到神經系統的速度穿過光,穿過空氣,穿過肉體,穿過血液,從下而上,撕心裂肺,那種感覺就像有只狼在瘋狂的啃噬著我的腳,一口一口,疼痛一次一次向我襲來。
是的,瘸子,一夜之間,我成了瘸子。
我覺得現在的自己就像一個廢人一樣。
好想再次奔跑,好想繼續和他追逐,嬉戲。
走在街上,別人怪異的眼光無時無刻不提醒著我,我是個瘸子。
知情人會關切的問你的腳怎么傷了?陌生的人們會劈頭蓋臉地說,她是一個天生的殘廢的姑娘,更有甚者在背后議論,看,那個女的是個瘸子,其實,我聽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一字不差。
那一刻,我多么希望自己是個聾子,聽不見他們的惡言惡語,也希望我是個瞎子,看不見他們鄙夷的眼神。我多么希望心中有一顆避雷針,能夠過濾所有的傷痛,
我是個殘廢的人,他們就這樣殘忍地給我下了定義。
好!我承認,我殘廢,但是我殘而不廢!
沒有人看到我躲在墻角偷偷的抽泣,沒有人看到我拿著手杖砸向自己的腳,沒有人看到我一絲一毫的自虐跡象,我的傷被完好無損的地藏了起來,傷,只是內傷,外人看不見的傷。
只有我,透過鏡子,看到了她大把大把的眼淚像一盆散了的黃豆一樣從空中沒有秩序的降落,一顆顆,砸在心里,我看到了她渴望奔跑、向往自由、討厭束縛、憎恨囚禁的眼神,我聽見了她來自心里一次又一次無聲的嘆息,我感覺到她的心像陷入沼澤一般淪陷,掙扎,痛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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