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指出:寫作是運用語言文字進行表達和交流的重要方式,是認識世界、認識自我、進行創造性表述的過程,寫作能力是語文綜合素質能力的體現,對寫作能力的考察即是對個人語文綜合素質的考察。因而,寫作教學也毋庸置疑成為語文教學的半壁江山,于是,語文課堂中如何有效提高學生寫作水平的問題歷來備受關注。本文就此對當下作文教學的閱讀、練筆、批閱這三個方面進行些許反思與探討。
一、讀萬卷書
我國古代的語文教育,特別重視誦讀涵詠,熟讀精思,明確強調熟讀勤讀是語文教學的根本之法。[1]古人云“書讀百遍,其義自見”,此乃正是熟讀、精讀之用意所在。鑒于此,朱熹說:“大抵觀書先須熟讀,使其言皆出于吾之口。繼而精思,使其意皆出于吾之心,然后可以得爾。”杜甫一句:“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都是經過千百年來被實踐證明了的真理。可見學習語文多讀書是前提和基礎,只有廣泛的閱讀才能夠開闊視野,積累素材。這也正是古代私塾學校的先生將教學的大部分時間都交給學生誦讀的原因。
二、練筆求精
提倡精練,并非反對學生在課余時間多做寫作方面的練習,只是針對現在越來越多的家長認為教師只有讓自己的孩子多寫多練,孩子的作文才能夠提高;以及部分不負責任的教師為了不用講課,便盡可能多地安排課堂作文練習,學生練過之后便不了了之。最后,學生雖然寫了很多文章,但并沒有達到預期的學習效果。梁啟超在其《作文教學法》中一再強調:“做一次必將一種文體做通。下次再做另一種文。如此便做一篇得一篇得好處。”他甚至多次談到:“每學期作文次數最多兩三次。”由此可見梁啟超先生對于作文教學精練原則的推崇,同時我們也可得出,所謂的精練,并非不練,而是要求學生保質保量地去練習,這樣的練習即使一學期只做一兩次,也足可以達到預期學習效果。江西省會昌實驗學校的一位教師就曾做過這樣的一個案例:班上鄭同學第一次寫《從腳下出發》時,只寫了一些空泛的理論,沒有實例,內容不豐滿。第一次修改,鄭同學在作文中加入《送東陽馬生序》中宋濂從腳下出發,勤學苦讀成為大學士的例子,以及鑒真和尚做行腳僧的例子,充實了作文的內容。第二次修改時,他能一邊講道理一邊擺事實,做到有理有據。第三次修改作文時,他加上了從腳下出發的含義及一些理論,使作文內容更加充實。第四次修改作文時,他關注了作文的語言,使作文達到內容充實、文字優美的一類卷標準。又如江同學的作文進步很大,經過五次作文修改,從第一次作文語言不夠優美到作文達到語言優美,注重細節描寫,結構完整的一類卷標準。比如他的《從腳下出發》的第一段是這樣寫的:“生活就像天氣一樣,有時風和日麗,有時電閃雷鳴。但是或許一個動作、一個微笑對一個人來說就是冬日的陽光。我們要從腳下出發,給予別人快樂。”這篇作文得到45分(滿分50分)的好成績,學生最終嘗到了寫作的樂趣。[2]由上述案例可得:學生寫作水平的提高與否,并不在于其練筆篇幅的多少,換句話說,與學生習作的篇幅數量沒有必然關系。因而說到底,作文練習終究還是求精,有針對性地做練筆,而非漫無目的地求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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