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腳泛著一層不健康的白色,幾乎發灰;襪沿在腳腕勒出了一圈粉色的痕跡;腳趾、腳跟、腳背上都有水泡,有些在流血,有些已經化膿;大腳趾的趾甲像馬蹄一樣粗糙,近鞋頭的位置還有一道藍紫色的淤血;腳跟上起了厚厚一層硬皮,有些地方裂開了在流血......”
如果你認為走路就是把左腳放在右腳的前面,再把右腳放在左腳的前面,剛剛引用的這段文字告訴你絕非如此。這就是哈羅德在連續徒步25天以后雙腳所遭受的苦痛。所以作者喬伊斯說:“你以為走路很簡單嗎?但是這些原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非常困難;吃也是一樣,有些人吃東西困難;說話也是,還有愛;這些看起來簡單的東西有的時候很不易。的確如此,如果不做任何的準備,連走路這樣簡單的事情都會讓你苦不堪言。”
沒有徒步經歷的人應該很難理解為什么說走路很難。可是讀完《一個人的朝圣》,和哈羅德一起用87天來完成開車10多個小時就能完成的這段路,我所能感受到的除了自由、欣喜和感動,更加觸動我的,是:“只有陷入真正的絕望才能重生;而在重生的旅途中,自己所要面對的別扭、糾結和痛苦又是如此深刻而不可逃避。”
退休半年的老人哈羅德接到20多年前同事奎尼的來信,信中寥寥數語告知哈羅德她身患絕癥不久將告別人世,特寫信來和哈羅德道別。哈羅德不知所措立馬回復:“祝你早日康復”,然后批了一件防雨衣穿上一雙帆布鞋就出門去寄信。路過一個一個郵筒時,糾結于“早日康復”四個字太過于簡單,他從一個郵筒走向下一個郵筒,然后在小鎮盡頭的便利店里,售貨女孩告訴他:“信念會讓一切好起來的,如果你堅持認為病人會好轉,那么你就一定可以找到幫助她的辦法。”聽了女孩的話,哈羅德莫名其妙地認為如果自己可以徒步穿越627英里,奎尼就能活下來。他特意打了電話給奎尼所在的療養院:“請告訴她,她的朋友哈羅德正在來看她的路上,她要等著我;我會走著過去,讓她一定要好好活著。”于是一個人的朝圣之旅就此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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