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理想國》的過程中都是隨手做的筆記,它的內容太過豐富,我并未選出一個特定的點來討論,姑且做一次系統的梳理并同時寫出感悟。
第一卷的對話主要圍繞著色拉敘馬霍斯與蘇格拉底關于正義的探討展開,色描述的是歷史的實然,他認為“正義不是別的,就是強者的利益”。歷史是成功者書寫,正史和野史中的王權該怎樣評判?他認為凡是對政府有利的對百姓就是正義的,那么此處就涉及到一個公權與私權,國家自由與個人自由的關系的問題。色認為法律是統治階級制定的,不為被統治階級考慮,也即公權完全取代私權,國家自由完全取代個人自由。而蘇格拉底揭示的是歷史的應然問題,他認為“在任何政府里,一個統治者,當他是統治者的時候,他不能不顧老百姓的利益而只顧自己的利益,他的一言一行都為了老百姓的利益”,在蘇那里,正義應該由道德原則來審定,法律是要整合社會各階級的利益,將正義最大化。蘇的這種看法實際上為立憲革命提供了理論基礎:對社會各個階層的利益都加以承認,然后最大程度地妥協。
色作為詭辯派的哲學家,認為“不正義的生活比正義的生活更好過”,這實際上是一個義利之爭,色追求實然層面的物質利益,但又試圖用道德上的的正義予以解釋,在辯論的過程中用超驗、普遍的正義與經驗的事實相結合必然會產生矛盾。
第二卷首先就三種善進行了探討,從有用到好到善,這是一個從物質層面到去實體到終極先驗探索的過程,之后又繼續就個人正義與城邦正義探討,并提出對神的一些看法。在世俗利益層面上,人都是會行不正義的。而柏拉圖想要探討的是人的精神層面,在他看來,實然的、物質的世界是一個虛假的世界,真正的世界應該是一個應然的世界。把這個與東方文化中追求世俗利益,成為“帝王之師”的儒術做一下對比,即可見西方神學的根基。從個人正義過渡到城邦正義,在城邦在各個組成成分中,柏拉圖重點談到的是護衛者,他將衛士與狗作比喻,認為“兩者都應該有敏銳的感覺…昂揚的精神斗志…對敵人兇橫,對朋友溫和。”這些強調的是他們的天賦品質,同時柏拉圖也注重后天教育,“體操鍛煉身體,用音樂來陶冶心靈”,這種教育方式不是把人教育成為某個目的對象,并非技藝層面的工具,而是一種真正的自主人格完善。音樂中包括的故事,而這是對兒童教育的第一步。在西方,科學、制度、法律、語言都有一個超驗的層面,這也得益于柏拉圖的世界由語言建構,尋求世界的本質(defintion)。柏拉圖認為兒童故事應該審定,《荷馬史詩》中把神混同于人,這實際上還是一個關于歷史的實然與應然的問題,歷史的價值在于為今天和未來的行動提供借鑒,很大程度上歷史不是是什么,而是應該是什么,這就是希臘神話成為歷史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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