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玩,才好作文600字(精選8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過交道吧,作文是人們把記憶中所存儲的有關知識、經驗和思想用書面形式表達出來的記敘方式。如何寫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會玩,才好作文600字(精選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會玩,才好作文600字1
我愛玩。
小時候,我總愛跟奶奶到菊花田里,奶奶采菊花,我玩!一去就是好半天。等到玩累了,就趴在奶奶的肩上看奶奶如何精挑細選著菊花。不知為什么,看著奶奶的背影融合在藍天白云和黃白相間的菊花之間,就會感到特別開心和滿足。
那時候的我,還愛奔跑在藍天下,望著不遠處的奶奶疼愛卻又滿含埋怨地向我走來。
要是奶奶累了,我也累了,我們就一起躺靠在大樹的濃陰下,奶奶就會把事先準備好的點心拿給我吃,我吃完了總是拍拍滿足的肚皮靠在奶奶的懷里沉沉地睡去,而奶奶則似笑似嗔地告訴我:吃飽了就睡會變成和大奶牛一樣胖的噢!說完卻又憐愛地拍著我的肩,哄我睡覺。
幼時的我玩得開心、玩得盡興,那段時光真是我記憶海洋中一株最美麗的珊瑚。
現在,我長大了。
我想玩,我愛玩,卻不會玩了。我不會再在菊花田中嬉戲,不會再靠在奶奶的懷中睡去。我被前路的困難蒙住了雙眼,只知好好學習,卻不知如何去釋放玩的天性。
我累了,我想休息。
可老師的教誨、父母的期盼、同學的鼓勵卻又像一擔擔貨物壓在我快垮了的驢背上。
我翻開舊日的相冊,看著那張不脫稚氣的臉和那張布滿皺紋卻又慈愛無比的臉,我仿佛獲得了無形的力量,推動著我的腳步。
也許我已經沒有時間去玩了,也累了。但那個曾經愛玩的小女孩卻一直存在。我相信自己能挺過這段艱難的時間,然后我還會和奶奶一起去那片藍天下的菊花地,再淘氣地向奶奶撒嬌。
我覺得,能玩得讓人銘記那份經歷,才叫會玩。
會玩,才好!
會玩,才好作文600字2
曾經的我們都是孩子天性愛玩,驀然回首才發現,那大大小小的玩,都讓人難以忘懷!
樹上的知了上氣不接下氣地叫著,路上的螞蟻也不想在這露天下面多停留一秒。炎炎夏日,這像竹匾般大的太陽灼燒著整個大地。晌午的街道沒有一個人影子。
爸爸媽媽都在房間里睡午覺,六歲的我和十歲的表姐看著無聊的動畫片,當我都快睡著時,表姐在我耳邊說:“咱倆去吃火燒糖吧!”好奇心使我忘記了媽媽的叮嚀。我點了點頭“嗯”了一聲就跟著表姐往后院跑。
我家屋后有一個不大不小的院子,有一兩個梧桐樹圍繞著它,一片濃蔭。在烈日的照耀下,這片濃蔭好似一片寶地。表姐找來兩三個啤酒蓋和一個打火機,我找來一大罐的白糖和一根蠟燭。我倆點燃蠟燭后,將火焰圍起來擋住這西南風。表姐用一個小勺子將瓶子里的糖盛了一點放到瓶蓋里,然后將瓶蓋直接放到火焰上,不出兩秒表姐就把蓋子給扔了,為了不吵醒爸爸媽媽表姐強忍著眼眶里那將落下來的淚珠,看著兩個紅紅的手指。我當時嚇蒙了,過了幾分鐘才反應過來,我立即跑到廚房拿來媽媽平常做飯用的大湯勺從地上撿起瓶蓋盛滿糖,再將蓋子放到湯勺里,將我的裝置塞到表姐的手里,示意讓她來燒。表姐透過眼眶里的淚水看著我的裝置笑了,擦干淚水任那白色的淚痕肆意在臉頰上飛揚。她高興地點點頭又開始燒糖。“好了!”表姐向我揮手讓我來吃。用舌頭舔一舔,那不止甜甜的糖還有成功的滋味。含在嘴里的糖使我們忘記了痛苦與失敗,忘記了酷暑與不悅。
火燒糖,收獲的不止是味覺上的甜蜜,更讓我學會了思考,學會了合作,體會到成功的快樂。我發自內心地想說聲:會玩,才好!
會玩,才好作文600字3
玩,是每個人天生就會的,也是每個人天生就愛的。
國慶節舉國歡騰,然而我還奔波于各大輔導班中間。下午無精打采地來到明遠培優,心情并不比插滿紅旗的大唐西市美麗。
“在國慶節的小長假里,給大家輕松一下,玩個小游戲,好不好?”“好一一”同學們異口同聲地喊到。懷疑可能只是老師一個套路,并不是什么好玩的游戲,但心里還是隱隱地期待著,期待著有好玩的游戲出現,好將我這不美麗的心情一掃而光。“我們這個游戲的名字叫做撕名牌大戰”,“我先來講一下游戲劃分……”
游戲開始了。
第一局,紅方藏,白方抓,雙方可互撕。我屬于紅方。小心翼翼地藏到草叢中,看著白隊行動,我趕緊藏好,可是我方還有一個人和我在一個方向,他還沒來及蹲便被發現了,我立刻站起來,為了護我方的隊員,我只能和對方互撕,我撕掉了白方一人的名牌,可我自己也被白方撕了。“廝殺”到最后竟成了3對1,捶死掙扎好半天,寡不敵眾,這一局我方失敗。
第二局開始了,白方藏,我方抓,他們藏的很隱蔽,廢了很大周折才找到。我方像一群發現獵物的豹子,用力朝他們奔去。堅持團隊合作,不離群的選擇,我方完勝了白方。
第三局開始。白方偷學了我們的策略,撕名牌陷入僵局,持續十多分鐘,雙方勢均力敵,后來實在是因為我方隊員體力不支,不得已敗給了對方。
雖然“失敗”了,但我深深地懂得了團結的力量,其實不管撕名牌游戲,還是干其他什么事都要懂得團結一切力量、一切可團結因素,這樣才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會玩,才好作文600字4
說起玩耍,可真稱得上是我們的老朋友。自打我們呱呱落地的那一刻起,玩耍,便如同我們的影子一般,形影不離地伴隨我們左右,直至生命的終點。
若問:“你真的會玩嗎?”一定會引來我們深思,不由地讓我想起小學的那一天。
那天,正是小學畢業的前一天,學校組織了一次登山活動。上學前夕,我們滿心惆悵,可當站到山峰前,看看山頂處的重重廟宇和繚繞不絕的香火煙氣,我們一時愉快極了。
不知誰突然說了句,“不如咱們今天別走臺階了,走山路上山吧,來一次名副其實的爬山!”他的話馬上贏得了大家的贊許,一支浩浩蕩蕩的登山小分隊就此成立。幾個男生充當著“先鋒”的帶頭作用,在前面探路,盡量找坡度較小的路讓大家走,我們三五成群,形成了一個個小集體,一邊爬山,一邊嘰嘰喳喳地聊天,我們一個拉著一個,誰體力不支大家就圍著她爭著給她遞水擦汗,主動替她背著書包。遇到好風景就吐著舌頭,齜牙咧嘴,按照老師的話,我們真是“煞風景”。幾個熱心的女生四處跑著,分發這巧克力和零食,一會兒不知是誰的東西丟了,哭哭啼啼地被一大群人圍在中間,一會兒又一把抹了眼淚,拍拍身上的圖折回尋找。大家鬧成一團,其樂融融。
還剩下二十幾米山路時,大家氣喘吁吁,體力不濟,又忽見有個同學站在山頂大喊:“快——再走幾步就到了!”大家又強撐著站起,努力向山頂奔去。隨著班長“一聲令下”,每個人都擺出千奇百怪的姿勢,我們的身影被定格在了那一刻。
那一天,沒有人痛哭流涕,忘卻了短暫的依依不舍,更沒有一步三回頭的惆悵。有的,僅僅是我們玩耍的足跡,卻將這一份珍貴的回憶深深烙印在每個人的心中。
所以,真的,會玩,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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