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荷塘月色》結尾時,朱自清在興趣盎然地回憶了江南采蓮的舊俗后,深情地寫道:“這令我到底惦著江南了。”這“惦著江南了”怎么理解,《中學語文教參》上認為是作者對“江南采蓮情景的惦念”,教師在教學中也依此向學生解釋。我以為,這種解釋是不符合朱自清當時的實際情況的。
朱自清在寫了《荷塘月色》兩個月后,即1927年9月27日作的《一封信》里說:
在北京住了兩年多了,一切平平常常地過去。要說是福氣,這也是福氣了。因為平平常常,正象“湖涂”一樣“難得”,特別是在“這年頭”。但不知怎的,總不時想著在那兒過了五六年轉徙生活的南方,轉徙無常,誠然算不得好日子;但要說到人生味,怕倒比平平常常的時候容易深切的感著。
這段話說的很明白,朱自清所惦念的南方,是指他自己在南方五六年的轉徙教書生涯。其原因是在這五六年的轉徙生活中,他體驗到一種值得懷戀的“人生味”。
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封信》所指的“五六年”,具體指1920年暑后到1925年8月,即朱自清23歲到28歲之間。所說的“轉徙”,是指他這幾年見教書地方的頻繁變化。朱自清是如何“轉徙”的?
1920年5月,朱自清提前畢業于北京大學哲學系。暑后,攜夫人武鐘謙到杭州第一師范教書。1921年暑假期間,他就聘于揚州江蘇省第八中學教務主任,不久便辭職,復就聘于吳淞中國公學國文教員。10月,他又折回杭州教書。1922年寒假過后,他應江蘇省第六師范聘請到臺州教書。1923年寒假后,他又應聘于浙江省立第十中學(兼師范部)國文教員,到了溫州。1924年8月,朱自清決定離開溫州十中,就聘于寧波浙江省立第四中學國文教員,9月9日,他來到了寧波四中師范部。但同月23日,卻應夏丏尊之約到白馬湖春暉中學教書。最終的選擇是:在寧波四中和春暉中學兩處教課。從此,他奔波于寧波、白馬湖之間。到1925年8月,經俞平伯推薦,到清華大學任教,算是告別了南方生活。五年之間,轉來轉去,先后在八個地方教書,這正說明他所說的“轉徙”是確實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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