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我所欲也》出自《孟子·告子上》,作者很可能是孟子。
《魚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論為依據,對人的生死觀進行深入討論的一篇代表作。強調“正義”比“生命”更重要,主張舍生取義。孟子性善,自認為“羞惡之心,人皆有之”,人就應該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強平時的修養及教育,不做有悖禮儀的事。孟子對這一思想,認為是中華民族傳統道德修養的精華,影響深遠的事。
《魚我所欲也》的中心論點是什么?請結合具體實例,談談作者是運用什么論證方法(談一種即可)來證明文章的中心論點的。
中心論點:舍生取義
本文主要運用了比喻論證、舉例論證、對比論證等方法來證明文章的中心論點,如將生比做魚,將義比做熊掌,當二者不能兼得時,應舍生取義;又如作者舉“一簞食,一豆羹”的例子,告訴我們要不食嗟來之食,要不喪失人的“本心”,要舍生取義。(意思對即可)
解讀《魚我所欲也》中心論點
《魚我所欲也》(以下簡稱《魚》)是一篇傳統的語文教材,也是《孟子》一書中的代表篇章之一。但是,不僅很多教師在教學時誤把“舍生取義”當作《魚》文的中心論點,而且不少教參和新編教材也多有此誤。其實,“舍生取義”既不能統攝《魚》文本身的結構和材料,也不能與《孟子》全書,尤其是《告子》全篇的思想內容相吻合。
《魚》文本身的結構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論點應當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惡有甚于死”的“本心”,“賢者能勿喪耳”。如果把《魚》文分成三段來分析,是不難說明這一觀點的。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wenxue/yuwosuoyuye/3332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