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魚我所欲也》是一篇重要的課文,是中考考試的重點。那么,《魚我所欲也》應該復習什么知識點呢?
一、文學常識
本文出自《孟子?告子上》,作者孟子,戰(zhàn)國時期魯國人,思想家、教育家,是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還學過他的文章有《得到多助,失道寡助》、《生于憂患,死于安樂》。
二、文言詞語
1、本心:天性,天良。 2、患:禍患,災難。 3、辟:通“避”,躲避4、簞(dān):古代盛飯用的圓竹器。 5、蹴:用腳踢。6、得:通“德”,恩惠,這里是“感激”的意思。7、鄉(xiāng):通“向”,從前。 8、何加,有什么好處。 9、惡:厭惡。10、辯:通“辨”,辨別。 11、義:正義或仁義。 12、勿喪:不丟掉;喪:遺失。 13、萬鐘:這里指高位厚祿。 14、賢者:有道德的人。15、茍得:茍且取得,本文指:“茍且偷生,意思是只為求利益,不擇手段。16、得兼:同時得到。17、如使:假如,假使。18、蹴(cù):用腳。19、妻妾之奉 :侍奉。20、與:通“歟”,語氣詞。21、已:停止,放棄。
三、內(nèi)容理解
(一)思想內(nèi)容
本文論述了孟子一個重要主張:義重于生,當義和生不能兩全時應該舍生取義。同時也說明了在人生道路上,我們會面臨許多重要的抉擇,應以“義”為重,為了維護它,要不惜做到“舍生而取義”。
(二)文章結(jié)構(gòu)
第(一)部分(1節(jié)):提出中心論點并用道理論據(jù)來進行分析論證。
這一節(jié)可分為三層。
第一層(1~2句):作者提出自己的論點:舍生取義。
1句:用生活中熟知的具體事物“魚”和“熊掌”設喻,把生命比作魚,把義比作熊掌,得出結(jié)論是“舍魚而取熊掌者也”,即認為義比生命更珍貴,就像熊掌比魚更珍貴一樣。
2句:由上一句的設喻自然引出“舍生取義”的主張。這也是全文的中心論點。
第二層:(3~7句):對論點進行進一步分析論證,這一層是全文的重點。對于為什么要舍生取義,孟子從三方面進行了論證:
第1方面(3句):這是作者從正面闡述自己的觀點,論證義比生更珍貴,在二者不可兼得時應該舍生取義。
這一句里作者所說的“甚于生者”就是指“義”;“甚于死者”就是“不義”。于是為了“義”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義”的事。
第2方面(4~5句):這是作者從反面申述觀點。論證義比生更珍貴,在二者不可兼得時應該舍生取義。
作者認為若心中喜愛的東西沒有比生命更重要,心中厭惡的東西沒有比死亡更甚的,那么為了保全生命,為了躲避死亡禍患,又有什么手段不可以采用的呢?言外之意為:這樣下去,人們的行為會變得無所不為,卑鄙無恥了。第3方面(6~7句):這是從客觀事實論證義比生更珍貴,在二者不可兼得時有人舍生取義。
這2句論證說:有人不去做(第2方面論證的反面行為)所以還有比生命更為人們所珍愛的——義;還有比死亡更為人們所厭惡的——不義。
第三層(8句):得出結(jié)論,其實人人都有向善之心,“義”本來就是一種充塞天地之間的正氣,無處不有,但是當面臨生死存亡的考驗時,大多數(shù)人并非想不到,而是做不到。
這種重義之心不單是賢人才有,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賢人沒有喪失罷了。
通過以上論證,文章開頭提出的中心論點就成立了。
第(二)部分(2句):運用舉例論證來論證中心論點。
這一節(jié)也可以分為三小層。
第一層(9~10句):舉“一簞食,一豆羹”的例子,告訴我們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簞食、一豆羹”在生死關(guān)頭,也能考驗一個人的品德。“呼爾”“蹴爾而與之”就連“行道之人”與“乞人”都不屑受之,這就是“羞惡之心”,是對“義”的堅持。
第二層:(11~13句):又舉例,從反面說明“萬鐘”亦不應受之。
優(yōu)厚俸祿是指“華麗的住宅、大小老婆的侍奉、熟識窮朋友的感激,然而這些都是身外之物,與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先前寧肯死也不接受決定生死的“一簞食”、“一豆羹”,而現(xiàn)在卻不顧廉恥地接受了所謂的“萬鐘”,這種做法不是可以讓它停止了嗎?
這里作者又運用了對比論證,將“一簞食”、“一豆羹”與“萬鐘”作對比。而無論哪個與“義”字比較起來都是次要的,于是兩次舉例論證的運用,是從正反兩方面再次證明了“舍生取義”這一論點。
第三層(14句):歸納本節(jié),照應開頭。本心是指“我固有之”的“羞惡之心”,是“義”,是“善”的本性。
(三)藝術(shù)特色
1.語言自然流暢,節(jié)奏感強,氣勢充沛,感情強烈,生動活潑。
2.排比的使用(13句)加強了氣勢,增強感情,顯出義正詞嚴,理直氣壯之意。
3.比喻的使用使深刻的道理被說得生動有趣,易于理解。
4.大量對比的使用,讓人印象深刻、說服力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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