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魚我所欲也》作者以嚴肅的態度,莊重的言語,闡述生死與“義”的關系,指出“義”的價值高于生命。
古今異義
1.鐘
古義:一種量器
今義:計時的器具或中空的響器
例句:萬鐘則不辨禮義而受之
2.是
古義:代詞,這種
今義:判斷動詞,是
例句:非獨賢者有是心也
特殊句
1.判斷句
例句:魚,我所欲也。“也”,判斷句標志。
譯文:魚,是我所喜愛的東西。
2.省略句
例句:鄉為身死而不受。“為”后面省略了介詞的賓語“禮義”,“受”后面省略了賓語“施舍”,全句省略了主語“我”。
譯文:從前我為了“禮義”寧愿死也不接受施舍。
寫作特點
1.議論嚴密,層層深入。
文章圍繞“舍生取義”的中心論點立論,從正面論述生死與“義”的關系,指出舍生取義是人的本心;從反面論述見利忘義是喪失人的本心,從而再次重申文章論點。結構嚴謹,層層深化。
2.善用比喻。
開篇以魚和熊掌設喻,引出中心論點。第二段以“行道之人弗受”,“乞人不屑”比喻守義不辱,形象生動。
3.善用對比。
第一段正反對比闡述“義”重于“生”的道理,從反面假設推理,又從正面事實說明人能不貪生,不避患。第二段舉例論證,以正反兩個事例進行對比,說明人們對待利欲引誘的不同態度,批判為追逐個人名利而喪失羞惡之心的人,重申中心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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