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評選1999年最受傳媒關(guān)注的文化明星,恐怕非余秋雨莫屬,至少有幾件大事應(yīng)該錄以備考:首先是《霜冷長河》的出版以及出版前后圍繞反盜版新招數(shù)的大肆炒作;其二是在《文藝報》和《文論報》同時發(fā)表《余秋雨教授敬告全國讀者》一文,把“文化盜賊和文化殺手”并案處理;其三是夫妻雙雙晉京蕩了一回《秋千架》;其四是在湖南長沙岳麓書院 “設(shè)壇論道”,引發(fā)了“岳麓書院事件”;其五是現(xiàn)在還在路上的“千年尋拜”。這一年,甚至可以稱為“余秋雨年”。
批評的三個層次
對余秋雨的批評,從《文化苦旅》開始,前后大致經(jīng)歷了3個階段,表現(xiàn)為3個層次:其一,在肯定余秋雨才華橫溢,文采飛揚的同時,指出他在文章中留下的“硬傷”,包括常識性和知識性錯誤以及文體方面的毛病;其二,指出他在為人為文中的矯飾,特別不滿于他在文章中對“文革”失足或有意回避,或淡化處理的諱莫如深的態(tài)度,直擊他常掛在嘴邊的所謂作家的人格和良知。青年批評家余開偉說得明白:對當(dāng)年參與大批判寫作組一事,“在我們的記憶之中,都從未見到余教授只言片語的一丁點兒反省或反思文字”;其三,對余秋雨散文的話語策略和話語體制所做的文化批評,指出它與我們這個時代的特殊關(guān)系以及它在社會生活中可能發(fā)揮的作用和意義。
批評舉證
舉證之一:高恒文在《突兀之語何其多》一文中指出:余秋雨喜歡在文章中使用“顯得過于突兀的警策之語”。這種“‘片面深刻’的道理,一再以‘警策之語’出現(xiàn),總是有一點故作驚人之論的嫌疑”。
舉證之二:韓石山在《余秋雨散文的缺憾》中以《道士塔》寫王道士用白灰涂佛像一節(jié)為例,指出:“這哪里是寫散文,分明是寫小說。若老一輩學(xué)者,寫到這些地方,有史料,就引用史料,若于史無證,斷然不敢這樣下筆。”
舉證之三:《<文化苦旅>:文化散文衰敗的標本》一文的作者湯溢澤認為,余秋雨“有時犯了閹割史實的錯誤 ”,他對余秋雨所說“有了它(都江堰),抗日戰(zhàn)爭中的中國才有一個比較安定的后方”的觀點表示反對,他說:“此點不符中國歷史真相,可以說夸大了都江堰的功能。”
舉證之四:裴文撰文指出,余秋雨的《山居筆記》冠以“山居”之名不妥,“倘若某人僅憑在有山有水的地方暫住了幾天,便可以將在那里寫下的文字標以《山居筆記》的話,豈不令古人笑斷了腸子”。
舉證之五:深圳青年學(xué)子朱健國說:“我喜歡《文化苦旅》中的余秋雨,害怕‘深圳贊歌’中的余秋雨。”他希望“學(xué)者們最好老老實實說幾句真話,可以有不說出來的真話,但盡量不要講假話,違心話,客氣話”。
舉證之六:周澤雄在《最酷的作家》中批評余秋雨“將盜版者與批評者以‘文化盜賊和文化殺手’這一可怕句式捆綁在一起”,是要“把天下的嘴堵死”。
舉證之七:丁東和謝泳的文章都提到余秋雨在“文革”中與“石一歌”的關(guān)系,謝泳特別提到《長者》這篇散文,其中講到余秋雨在“文革”中的一段經(jīng)歷,說他 1975年就接觸到了二三十年代的文化資源,但對照他發(fā)表在《學(xué)習(xí)與批判》上的《胡適傳》,“說明他的思想深處并沒有從那些文化中看到真實的歷史”。
舉證之八:《抹著文化口紅游蕩文壇》一文的作者朱大可認為:“在革除了深度和力度的所謂‘后文化時代’,這是繼汪國真之后在散文和歷史交界處所發(fā)生的一個重要事件。”它表明,知識精英“這個曾經(jīng)散發(fā)著思想香氣的階層,已經(jīng)被大眾與全球一體化市場與資訊的洪流所吞沒”,只有余秋雨這樣的“市場的先鋒”還繼續(xù)浮在水面上。
舉證之九:在同一篇文章中朱大可指出:“如果說《文化苦旅》是一次以‘王道士’為話語基調(diào)的‘民族主義’ 言說,那么,《山居筆記》就是以‘一個王朝的背影’為基調(diào)的‘國家主義’文本,它意在表達作者在文人與國家關(guān)系上的微妙立場。”
舉證之十:朱大可的文章還指出一點,余秋雨的散文顯示了中國當(dāng)代文化“在走向軟化、平面化和輕快化方面所企及的程度。這種軟性話語起始于鄧麗君的一聲嬌媚淺唱,而后漸次轉(zhuǎn)換為文人的婉轉(zhuǎn)長吟”。他還把魯迅的《野草》和余秋雨的《天涯故事》做了比較,特別指出余文呈現(xiàn)出“輕快、輕浮、輕松和輕賤的‘四輕’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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