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作為一個杰出的新詩詩人,他的詩是他的真摯感情的流露,有著活躍奔放的藝術風格,追求形式的靈活規律,有著對藝術與人生的深切關注。我們今天研究他的詩,對于促進新詩藝術的發展進步,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真摯感情的流露;
司馬長風說徐志摩對于人生懷有真摯單純的信仰,那便是美、愛和自由。其實,他的人生信仰也是他的詩的信仰。所以他認為詩是真摯感情的流露,這是自然的,也是必然的。因為美、愛和自由都根植于“真”。失了真,什么美、愛和自由都無從談起。所以他說:“藝術一定從真豐富的生命里自然地流露出來或是強迫地榨出來的,所以我看了現在藝術的淺薄無聊,益發認定了藝術的問題,就是生命的問題。藝術與生命是互為因果的。”
徐志摩原本是說的戲劇藝術,當然也應該適用于詩。藝術與生命互動,互為因果。藝術來自生命,不是從生命中流露出來的藝術,或者是從生命中擠出來的真汁凝鑄成的藝術,只能是淺薄無聊的,甚或是假貨。的作品,就連一個正直的知識分子的最后的標準也失去了。除此而外,還有那些無病呻吟的詩,那些陳阿相因的陳詞濫調,也不是一首真正的詩歌作品應有的品格和個性。因為詩歌本來就是抒情作品,而作者卻抄襲他人或者雜湊一些陳詞濫調,那還有什么抒情品格可言,更不用說是真摯感情的流露了。在徐志摩看來:“宇宙間基本的現象—美、戀愛、詩、善—只有各個人自己去體驗。你自身體驗去,是唯一的秘訣。”困他把“體驗”作為“秘訣”。認為寫假詩的,抄襲的無病呻吟的,好陳陳相因、陳詞濫調的人,要克服毛病,就只有到宇宙間也就是生活中去體驗,并要全身心投入,這是唯一的出路。由于能夠堅持到生活中去體驗,徐志摩的詩中沒有什么矯揉造作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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