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個惹人討厭的家伙,動不動就揪她的頭發,往她的毛衣上放蒼耳,或是在她的鉛筆盒里藏毛毛蟲。
捕快張三,結婚半年。他好一杯酒,于色上尋常。他經常出外辦差,三天五日不回家。媳婦正在年輕,空房難守,就和一個油頭光棍勾搭上了。明來暗去,非止一日。街坊鄰里,頗有察覺。水井邊,大樹下,時常有老太太、小媳婦咬耳朵,擠眼睛,點頭,戳手,悄悄議論,嚼老婆舌頭。閑言碎語,張三也聽到了一句半句。心里存著,不露聲色。一回,他出外辦差,提前回來了一天。天還沒有亮,便往家走。沒拐進胡同,遠遠看見一個人影,從自己家門出來。張三緊趕兩步,沒趕上。張三拍門進屋,媳婦梳頭未畢、挽了纂,正在掠鬢,臉上淡淡的。
“回來了?”
“回來了!”
“提早了一天。”
“差事完了。”
“吃什么?”
“先不吃。——我問你,我不在家,你都干什么了?”
“開門,擻火,喂雞,擇菜,坐鍋,煮飯,做針線活,和街坊閑磕牙,說會子話,關門,放狗,擋雞窩……”
“家里沒人來過?”
“隔壁李二嫂來替過鞋樣子,對門張二嬸借過笸籮……”
“沒問你這個!我回來的時候,在胡同口仿佛瞧一個人打咱們家出去,那是誰?”
“你見了鬼了!——吃什么?”
“給我下一碗熱湯面,煮兩個咸雞子,燙四兩酒。”
媳婦下廚房整治早飯,張三在屋里到處搜尋,看看有什么破綻。翻開被窩,沒有什么。一掀枕頭,滾出了一枚韭菜葉赤金戒指。張三攥在手里。
媳婦用托盤托了早飯進來。張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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