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園田居》(其五)
悵恨獨策還,崎嶇歷榛曲。
山澗清且淺,可以濯吾足。
漉我新熟酒,只雞招近局。
日入室中暗,荊薪代明燭。
歡來苦夕短,已復(fù)至天旭。
注釋:
①悵恨:失意的樣子。策:指策杖、扶杖。還:指耕作完畢回家。曲:隱僻的道路。這兩句是說懷著失意的心情獨自扶杖經(jīng)過草木叢生的崎嶇隱僻的山路回家了。
②濯:洗。濯足:指去塵世的污垢。
③漉:濾、滲。新熟酒:新釀的酒。近局:近鄰、鄰居。這兩句是說漉酒殺雞,招呼近鄰?fù)嫛?/p>
④暗:昏暗。這句和下句是說日落屋里即昏暗,點一把荊柴代替蠟燭。
⑤天旭:天明。這句和上句是說歡娛之間天又亮了,深感夜晚時間之短促。
賞析:
這首詩是陶淵明組詩《歸園田居》五首的最后一首。對此詩的首句“悵恨獨策還”,有兩種解說:一說認為這首詩是緊承第四首《歸園田居·久去山澤游》而作,例如方東樹說,“悵恨”二字,承上昔人死無余意來”(《昭昧詹言》卷四),黃文煥也說,“昔人多不存,獨策所以生恨也”(《陶詩析義》卷二);另一說認為這一句所寫的“還”,是“耕種而還”(邱嘉穗《東山草堂陶詩箋》中語)。這兩說都嫌依據(jù)不足。如果作者所寫是還自“荒墟”的心情,則組詩第四首《歸園田居·久去山澤游》之“披榛步荒墟”為“攜子侄輩”同往,應(yīng)該不會“獨策還”。如果作者是耕種歸來,則所攜應(yīng)為農(nóng)具,應(yīng)如這組詩的第三首《歸園田居·種豆南山下》所寫,“荷鋤”而歸,似不應(yīng)策杖而還。聯(lián)系下三句看,此句所寫,似不如視作“性本愛丘山”的作者在一次獨游的歸途中生發(fā)的“悵恨”。其“悵恨”,可以與此句中的“還”字有關(guān),是因游興未盡而日色將暮,不得不還;也可以與此句中的“獨”字有關(guān),是因獨游而產(chǎn)生的孤寂之感。這種孤寂感,既是這次游而無伴的孤寂感,也是作者隱藏于內(nèi)心的“舉世皆濁我獨清”(《楚辭·漁父》)的時代孤寂感。次句“崎嶇歷榛曲”,寫的應(yīng)是真景實事,但倘若馳騁聯(lián)想,從象喻意義去理解,則當(dāng)時的世途確是布滿荊榛,而作者的生活道路也是崎嶇不平的。聯(lián)系其在《感士不遇賦序》中所說的“夷皓有安歸之嘆,三閭發(fā)已矣之哀”,不妨設(shè)想:其在獨游之際,所感原非一事,悵恨決非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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