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陶淵明道:“死去何所道,托體同山阿”。從現代人的角度來看,《挽歌詩》是最純粹的生命感悟,是用生命寫出的文字,是淵明第一流的文字。
一般人都能記得陶淵明《挽歌詩》中的最后幾句,這是因為中學的教材中一直都選有的魯迅《記念劉和珍君》,文中有這樣著名的一段:
然而既然有了血痕了,當然不覺要擴大。至少,也當浸漬了親族,師友,愛人的心,縱使時光流駛,洗成緋紅,也會在微漠的悲哀中永存微笑的和藹的舊影。陶潛說過,“親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體同山阿。”倘能如此,這也就夠了。
我還記得,上中學時,因為魯迅很多文字都需要背誦,所以非常不喜歡他。但讀到這里,也被淵明這幾句感動。若干年后,再看這一段文字時,覺得魯迅如果不引淵明這四句詩,恐怕感人的力量就要弱很多了。
宋文帝元嘉四年(427年)秋冬之際,陶淵明去世,享年六十三歲(這是一個說法)。在去世前不久,淵明自己寫了《挽歌詩三首》和《自祭文》。詩與文孰先孰后,已不可考,應該是很近的同一時期的作品,詩與文互為補充,寫盡了臨終前的心情與對生命的思考,所以說這兩篇都是淵明的絕筆。祁寬說:
昔人自作祭文挽詩者多矣,或寓意騁辭,成于暇日。寬考次靖節詩文,乃絕筆于祭挽三篇,蓋出于屬纊之際者,辭情俱達,尤為精麗,其于晝夜之道,了然如此。古之圣賢,唯孔子、曾子能之,見于曳杖之歌,易簣之言。嗟哉!斯人沒七百年,未聞有贊及此者。因表而出之,附于卷末。(元李公煥《箋注陶淵明集》卷四引)
這段意思是說,過去很多人也給自己寫祭文挽詩,但有不少人并不是臨終時寫的,而是在健康閑暇時寫的,有的是有些寓意,有的是顯擺顯擺辭藻——道理就想韓愈說的那樣:“夫和平之音淡薄,而愁思之聲要妙;歡愉之辭難工,而窮苦之言易好也。”(《荊潭唱和詩序》)因此,晉時有些名士是有喜好挽歌的風氣的。曾端伯說:“晉桓伊善挽歌,庾晞亦喜為挽歌,每自搖大鈴為唱,使左右齊和。袁山松遇出游,則好令左右作挽歌。類皆一時名流達士習尚如此,非如今之人例以為悼亡之語而惡言之也。”(元李公煥《箋注陶淵明集》卷四引)不過淵明自作祭文挽歌與此不同,他是真正在“屬纊”(zhǔkuàng指臨終。古代漢族喪禮儀式之一。即病人臨終之前,要用新的絲絮(纊)放在其口鼻上,試看是否還在氣息。屬,放置。這一儀式稱為“屬纊”。《禮記·喪大記》:“屬纊以俟絕氣。”)時寫的,所以那種對生命即將終了的情感與體悟,是那些暇日作祭的人無法體驗,也無法表達出來的。甚至祁寬認為,只有孔子和曾子在生命終結時的話能有此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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