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予其懲,而毖后患。莫予荓蜂,自求辛螫。
肇允彼桃蟲,拚飛維鳥。未堪家多難,予又集于蓼。
譯文
我必須深刻地吸取教訓,
使其成為免除后患的信條:
不再輕忽小草和細蜂,
受毒被螫才知是自尋煩惱;
不再聽信小巧柔順的鷦鷯,
它轉眼便化為兇惡的大鳥;
國家多變故已不堪重負,
我似乎又陷入苦澀的叢草。
注釋
⑴懲:警戒。
⑵毖:謹慎。
⑶荓(píng)蜂:小草和細蜂。
⑷螫(shì):毒蟲刺人。
⑸肇:開始。允:誠,信。桃蟲:鳥名,即鷦鷯。
⑹拚:翻飛。
⑺多難:指武庚、管叔、蔡叔之亂。
⑻蓼(liǎo):草名,生于水邊,味辛辣苦澀。
詩經鑒賞:
《詩經》的篇名,大多是取于篇內的成句、成詞。周頌中只有《酌》、《賚》、《般》的篇名不在該篇文字之內;而《小毖》卻又特別,“毖”取于篇內,“小”則取自篇外。《小毖》的題意,方玉潤《詩經原始》以為即是“大戒”,頗見其新,但如果說從“小者大之源”(《后漢書·陳忠傳》)的角度而言方說尚勉強可通,那么,戒之意已在“懲”中表示而不題篇名為“小懲”就非方氏新說所能解釋。就題目而言,《小毖》應是小心謹慎之意。
《小毖》篇名中點出了“毖”,詩中卻除前兩句“懲”、“毖”并敘外,其余六句則純然強調“懲”。
“莫予荓蜂”句中“荓蜂”的訓釋,對于詩意及結構的認識頗關重要。孔疏釋為“掣曳”,朱熹《詩集傳》釋“荓”為“使”,均屬未得確解,以致串釋三、四兩句時雖曲意迎合,仍殊覺難以圓通。其實,“荓蜂”是指微小的草和蜂,易于忽視,卻能對人施于“辛螫”之害,與五、六兩句“桃蟲”化為大鳥形成并列的生動比喻,文辭既暢,比喻之義亦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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