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時期出現的十五國風是指,十五國風,即西時期即十五個不同地 的樂歌,是從個地采集上來的帶有地方色的土風歌謠。

詩經十五國風的作品大都是當時很有名的詩人寫的
一
葉德輝《藏書十約》云:“書不校勘,不如不讀。”古籍流傳,訛誤難免,即使是最為通行、最具權威性的善本也未必盡善盡美。以《詩經》十五國風正文為例,阮刻《十三經注疏》本《毛詩正義》和據清代武英殿本影印的朱熹注本《詩經集傳》就有多處字句并不一致(詳見附錄)。
《詩經》收錄了周初至春秋中葉五百多年間的作品。十五國風本為口耳相傳的民歌,記錄時必然會造成文字上的歧異,因為“受之者非一邦之人,人用其鄉,同言異字,同字異言,于茲遂生矣”(《經典釋文·條例》引鄭玄語)。漢代傳《詩》者有魯、齊、韓、毛四家。魯、齊、韓三家為今文經學,現皆亡佚,僅存《韓詩外傳》;毛詩為古文經學,盛行于東漢以后。隨著漢字形體的發展演變,古文經書被不斷轉寫,最終成為我們今天見到的楷書經籍。幾經改變,文字上自然會出現歧異。
傳抄中的訛誤,也是造成經籍文字歧異的重要原因。古諺說:“書經三寫,烏焉成馬。”《廣韻·六至》引《詩·陳風·墓門》:“歌以誶止”,今本《毛詩正義》與《詩經集傳》“誶”字均作“訊”。《經典釋文·毛詩音義》也作“訊”,陸德明注:“本又作誶”。錢大昕指出“陸氏《釋文》誶訊不辨”(《十駕齋養新錄》卷一),戴震《毛鄭詩考正》也認為“訊乃誶轉寫之訛”。1977年在阜陽出土的漢簡《詩經》也作“誶”,可證今本作“訊”確系轉寫之訛,因形近而誤。 由于避諱省筆而造成的字形差異在《毛詩正義》和《詩經集傳》中也不乏其例,如《詩經集傳》中的“丘”字《毛詩正義》寫作“ ”,《集傳》中的“昏”字《毛詩正義》寫作“昬”。(唐朝諱“民”,唐石經遇“民”字皆作“ ”,而偏旁從“民”者,盡易為“氏”,如“岷”作“ ”,“泯”作“ ”„„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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