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奪和禮讓散文
上周末,和平營業所、社進行了一季度的綜合獎的評比。如何分等?苦于無確鑿依據,大家能想出什么辦法來呢?歷史的經驗,每每都是評比后。有的受到鼓舞,有的消沉。這個評比獎金,又是評年度先進工作者的依據,而先進工作者又和晉級、提職有所相關……
所以,一向在某些單位,某個時期,某個人,尤其是爭相評上頭獎。本來,勞動競賽,絕不能脫離風格。能否有禮讓的風格?用什么來衡量覺悟呢?就是能否把榮譽和利益讓給別人。對己對人,都要實事求是。
何日“修養”成?喜的.是劉shao奇同志的《論修養》已經出版,社會風氣何日恢復?還是不要爭奪榮譽名利吧。因為在名利的后邊,要我們付出辛勤的勞動;不要爭權奪勢吧,因為勢力的后面,還需要盡一些義務。只要你真的是想“為人民服務”,而不是沽名釣譽,想當官做老爺,而不是一心想出人頭地。
這個權,不是像四人幫時的“有了權就有了一切”,可以利用權,去巧取別人的勞動成果。在今天社會的優良傳統在恢復,尤其《準則》發表后,尤須我們認真執行,才能成為人民群眾的模范。
評比中,自己主動地提出一月份記賬串了一次戶,并以此為由,主張自己評為三等獎(最后一等)。結果,還有幾人主動提出自己評為三等獎。這一次評獎由過去一向爭奪改為謙讓,人們心情很舒暢,評出了團結的氣氛,評出了風格。還受到了縣行的表揚,禮讓和爭奪,其效果是截然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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