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生活過程中,由于母親因故離開人世而發生了改變。不久之后,我們的家中走來一位特殊身份的女性,就是她,成為了我們的繼母。繼母進入了我們的家庭,在對我們有所熟悉之后,對我們這樣說過:“你們的母親因為新的生命誕生,出現了意外,不幸離世。我由于生活需要,選擇了接替你們的母親的使命,擔當做你們的母親的角色。我對你們的想法和做法,從本心出發,我要對你們善待疼愛,要對得起你們過世的母親。你們處在童年階段,其認識和思想不要停留于現實對我們所處關系的認識或看法,因為你們尚不具備認識和處理具體關系問題的知識經驗。我們應該對在共同生活中發生的各種關系情形正確認識,妥善處理,才能有利于現實和未來”。

繼母曾說:“現實生活過程中,對家庭成員發生的不同需要,應予以滿足或實現。要想解決問題,做好工作,就應將知識方法和條件關系掌握利用,就應將自己的思想行為受于所知方法,所在關系,具體要求的制約。我不能為自己開銷過大,我不能將你們吃、穿、用的日常基本需要量削減。我掌握的方法道理不多,所擁有的能力也是受限。在管理和教育方面難以起到現實要求的作用效果。在現實情形中,我的思想感情若出現了私心或偏見,是由于我對生活的要求,產生感想和表現所致。因為希望或需要,將因個性的展現而裝飾自我,我將盡量減少由此而發生或形成的浪費。我愿你們成長進步,我愿你們健壯安康,我愿你們實現理想希望,愿我這個繼母的走來而成為可能。我將以母親的眼光看待你們,我將以母親的心腸關愛你們。我們能以展現生活之美,就應該對之盡力和稱,且不要因之彼此計較或是嫉妒。”
繼母曾說:“我們生活在一起,將會發生各種各樣的情形關系,就應將它們妥善處置,得到理想結果。至于因為這些結果關系將使我們產生的認識如何,是我現實要著重思考的問題,和直觀面對的現實,就應注重其實際效果。我應對你們在生活需要中產生的想法和做法的利弊加以權衡和比較,且不能因為忙碌而忽略,更應注意到人因和客觀對我這樣有意或無意的提示而加以改進。對于你們與你們的母親之間和你們與我(繼母)之間的相對差距的感知與評價如何,由于你們的母親離世,將是對她不能,而可能只有對我。對于我們之間存在的差距,我將盡力消除。這也是我在生活中要實現的理想和追求的目標。我不希望你們在未成年階段,以未知的,或不當的方式對我進行指責或批判。因為,那將可能給你們的認識和思想形成阻礙,使我們造成不解或誤解,也可能導致自為傷害。由于我有時可能想的不周到,做的不好,未能對你們關懷照料,而使你們為難或不解,我也決不是以后娘之心而冷待或加害于你們。我的人格不是那樣。”
生活中,繼母對我們的學習成長,從不放任或忽視,而給以關懷和指導,給以啟迪和鼓勵。她指引我們向前看,看人間美好,看生活廣闊。她要我們認真學習,要有理想,要有作為,要努力和勤奮。不要將困難或抵觸,視為生命存在的負擔而成為困惑。我們的考試成績不佳,她就令我們將所學的知識學知,將學知的方法熟練,將知識方法作為認知和思維的方式,才可能成為成功的要素。繼母說:“你之所以不能解答問題,不能表現或行為自我,是因為你對所學知識方法未以學知和理解而無法進行,對其思維的過程還是陌生而不能實現。你必須將所學知識進行認知,直至理解掌握,才能在生活實踐的需要中,將知識方法組成認知和思維的方式,作為表現和行為的過程,產生相應的結果關系,為現實和未來所需要。”
我在讀初中時,繼母去了姥姥家,我和弟弟妹妹們須自行做飯。我們在早晨把飯做好,意思是想在中午放學后,回到家就吃,以防中午時間短,吃不好飯,又覺得緊張。我們放學回到家一看,家養的雞把鍋帖餅全給啄吃了,還在菜盆里大便。這真使我生氣著急,一頓吆喝追打,雞全跑了。我想,它們還會回來的,還要吃東西的。我將雞食中加上了些毒鼠藥,意思是想教訓它們。還沒等來得及把毒食喂給雞吃,繼母就回來了。繼母見狀狠狠揍了我一頓。她真揍疼了我。我大聲哭喊,極力掙脫,也無濟于事。在挨打時,我感覺多么疼痛,我覺得也明白些“道理”了。心想,她不該打我,我在向她發問,為什么打我?她是繼母,不怕別人說閑話嗎,不怕人們責怪嗎?在我進入成年時,才悟出她當時的用心意圖。現在,我的誠實可信,不懷惡意的做人本分之形成,與這次教訓有關。否則,惡毒邪念之意在內心形成存在,可能會隨時形現。
我在進入青年階段,由于任性好奇,出現了些不合常規,不和禮儀,不合法則的舉動。其做法如是繼母管理教育的方式能力所顧及不到的,她就首先將其結果歸咎為自己的過錯,而對其過錯方式,則要求我予以改正。若是我發生的過錯關聯于他人,她常是為我先行辯解,并請求人們的原諒,再指正我的缺點。我曾對邊境民俗感興趣,產生了好奇心。在東北邊境差點兒進入異國他鄉,邊防工作人員見狀將我收容。繼母知悉后,趕緊向單位領導說明情況,我得到了理解與寬涼,單位盡快派人把我領回家。我得到了家人朋友的關愛,我體會到了祖國大家庭的溫暖。我愿以赤誠之心和全部能量報效祖國人民,實現人生的光輝理想。
繼母對我的錯誤,從不隱瞞或夸大,也不袒護或威嚇,而是說明方法,講清道理,使我知道錯誤的出處,發生的原因,產生的過程,造成的后果,及導致的影響及危害。她要我在出現錯誤的情形中產生正確的認識方法,并能夠進行有益的思想行為。在我的生活成長過程中,在幼年階段,在我尚不能知道或預見,生活將產生或導致什么樣的結果時,由家庭社會的管理教育,使我形成今天這樣的思想行為方式,為最好的結果。
在過去生活的情形中,我們家為買一件衣物,一個書包,一些機具用品,都需要作出計劃,而對這些計劃在未實現之前都要作為秘密,不得公開。否則,將難以進行。兄弟姐妹們為得到新的衣物都是滿懷希望,且又斤斤計較。展現于繼母面前的,就是我們要對同一個要求的滿足與實現。如果不能,就說她偏心。在當時,繼母向我們是這樣解釋的:“你們都是生命的個在。因為條件所限,對于現實的,各自的同一需要或要求將不能同時予以滿足。再者,也沒那個必要。生活存在中,對于各自展現的生命之美,我們應該予以珍愛和揚,不能嫉妒和蔑視。我們生活在現實當中,就應認識到條件與可能,就應將自己受于所在關系的制約。我們應按計劃,進行生活安排,有什么不可呢,不同樣是愛嗎?為愛還要有選擇嗎?為愛還要以非所需求的物質獲得來體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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