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議論文,完成1—5題。
翻閱《成語詞典》,讀到“見獵心喜”,覺得有些刺眼。它說的是宋代程顥,少年時代喜歡打獵,長大后,見到獵取野生動物就很高興。好奇心驅使,我再翻下去,類似的成語竟然挑出了一大批,隨手寫下幾個吧——
與虎謀皮 猢猻入袋 見兔放鷹 見兔顧犬
斷鶴續鳧 象齒焚身 雁過拔毛 門可羅雀
竭澤而漁 卸磨殺驢 甕中捉鱉 煮鶴焚琴
把這類成語擺到一塊兒,看一眼就能明白,它們都是以捕獵野生動物為樂趣,或者以屠殺動物做例證,有的還要斬盡殺絕。古人創造這些詞語,當然不是僅僅表達字面上的意義,而是作為修辭手法,比喻、借代、摹擬、夸張等,來點明別的問題,強調別的道理。但是不管如何,卻都是借鳥發引,借獸發泄,獵殺它們,煮食它們,以消滅動物作為修辭的載體。
不是要苛責古人。他們生活在那個年代,處在那樣的環境,編出這些詞語完全正常。遠古人以獵殺野生動物為生,采集業、農業、畜牧業發展之后,狩獵仍然是一種正當職業。何況有些兇猛的野生動物,如景陽岡上的老虎,武松不打死它,它就要吃掉武松,你死我活。語言產生于人類的實踐活動,曾有過那樣的實踐,創造出相應的詞語,不足為奇,不足為過。
此一時彼一時。今天,人類成了地球上一切生命的主宰,除了極特殊的情況,再也不會受到野生動物的攻擊。人類自身的發展,也不必再依賴獵殺野生動物謀生存。現代科學技術的進步,又使得今人手中的捕殺武器,不再是網棒刀箭之類,這些武器要把某種野生動物斬盡殺絕,都是可以做到的。現代文明告訴人們,野生動物是人類的朋友,保護它們,就是保護生態環境,保護地球上生命的多樣性,也就是保護人類自身。今人看到以消滅野生動物作載體的成語,便覺得刺眼,這是新觀念進入頭腦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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