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語:莫言中篇小說《高粱酒》收錄于《紅高粱家族》的第二章,小說通過“我”的敘述,描寫了抗日戰爭期間,“我”的祖先在高密東北鄉轟轟烈烈、英勇悲壯的人生故事。下文是有關小說《高粱酒》的第三章內容,歡迎大家閱讀!
“掌柜的,來斤酒!”余占鰲坐在條凳上說。
胖老頭一動也不動,只把那兩只灰色的眼珠子轉了轉。
“掌柜的!”余占鰲喊。
胖老頭掀開狗皮下了炕。他蓋著一張黑狗皮,鋪著一張白狗皮。余占鰲還看到墻上釘著一張綠狗皮,一張藍狗皮,一張花狗皮。
胖老頭從柜臺的空洞里摸出來一個醬紅色的大碗,用酒提兒往碗里打酒。
“用什么下酒?”余占鰲問。
“狗頭!”胖老頭惡狠狠地說。
“我要吃狗肉!”余占鰲說。
“只有狗頭!”胖老頭說。
“狗頭就狗頭!”余占鰲說。
老頭子揭開鍋蓋,余占鰲看到鍋里煮著一條整狗。
“我要吃狗肉!”余占鰲喊。
老頭子不理他,找了一把菜刀,劈哩啪啦對著狗脖子亂剁,剁得熱湯四濺。剁下狗頭,用一根鐵簽插著,遞到柜臺外。余占鰲滿肚皮的氣,罵罵咧咧地說:“老子要吃狗肉!”
老頭兒把狗頭往柜臺上一摜,怒沖沖地說:“吃就吃,不吃就滾!”
“你敢罵我?”
“安穩地坐著去,后生!”老頭兒說,“你也配吃狗肉?狗肉是給花脖子留的。”
花脖子是高密東北鄉有名的土匪頭子,余占鰲聽到他的名字,心里吃了一驚。風傳著花脖子打的一手好槍,號稱“鳳凰三點頭”,行家一聽槍聲,就知道是花脖子來啦。余占鰲心中雖有些不服氣,但也只好忍氣吞聲。他一只手端著酒碗,一只手持著狗頭,喝一口酒,看一眼雖然熟透了仍然兇狠狡詐的狗眼,怒張大嘴,對準狗鼻子,賭氣般地咬了一口,竟是出奇地香。他確是餓了,顧不上細品滋味,吞了狗眼,吸了狗腦,嚼了狗舌,啃了狗腮,把一碗酒喝得罄盡。他盯著尖瘦的狗骷髏看了一會,站起來,打了一個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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