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之驢》是唐朝大文學家柳宗元的寓言名篇,其寓意一般理解為:諷刺“統(tǒng)治集團中官高位顯、仗勢欺人而無才無德、外強中干的某些上層人物”①。然而,這種理解疑點頗多:柳宗元筆下的驢似乎不像高官顯吏,也未“仗勢欺人”,談不上與“上層人物”有多大關(guān)系;相反,它看起來是個可憐的動物,其遭遇尤其值得同情。一句話,這篇寓言的寓意有重新解讀的必要。
《黔之驢》是柳宗元寓言《三戒》之一,另兩篇分別是《臨江之麋》和《詠某氏之鼠》。這后兩篇的故事大致相似:臨江之麋,依仗主人寵愛,日與家犬游戲,結(jié)果忘己身份,見外犬而“欲與為戲”,被外犬“共殺食之”;某氏之鼠,也是因為主人寵愛,于倉廩府庫中恣意為患,“飽食而無禍”,后換了新主人,仍“為態(tài)如故”,結(jié)果被群貓捕殺殆盡。柳宗元在《三戒》序言中,是這樣說明這組寓言的創(chuàng)作意圖的:“吾恒惡世之人不知推己之本,而乘物以逞,或依勢以干非其類,,出技以怒強,竊時以肆暴,然卒殆于禍。有客談麋、驢、鼠三物,似其事,作《三戒》。”按序言中的對應關(guān)系,麋屬于“依勢以干非其類”之物,鼠屬于“竊時以肆暴”之物,兩者正是那種“仗勢欺人”、“外強中干”而又“無才無德”的權(quán)貴或者爪牙,其下場屬罪有應得。而驢只是“出技以怒強”,顯然不與麋、鼠同類:因為它并沒有“依勢”逞己威勢,又沒有“竊時”肆己暴虐,也沒有招誰惹誰或者得意忘形而忘記自己是誰。可以說,驢完全是個弱者,它的悲劇正是因為觸怒強者而招致迫害致死的結(jié)果。
那么,《黔之驢》到底寫的是什么人的悲劇?它的寓意又究竟如何?秉著“大膽假設(shè),小心求證”的態(tài)度,我提出一個也許是“驚世駭俗”的看法:我認為,《黔之驢》寫的是中國文人的悲劇;它的寓意在于告誡文人不要“出技以怒強”,而應鋒芒內(nèi)斂,謹慎處世,以求全身遠禍。這是柳宗元基于歷史上許多文人的不幸遭遇和自己的痛苦經(jīng)歷而得出來的人生經(jīng)驗與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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