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上安州裴長史書》一文當作于公元753年,其中心在于通過申述自己輕財好施、存交重義、養高忘機以及富有才情種種品行,向時為安州長史的裴寬辯解自己遭受誹謗讒言,蒙受不白之冤的情況,表明自己當年絕不會追隨李林甫,陷害裴寬等人;并表示如果裴寬不相信自己所言,將再次進京、弄清事實真相的決心。
李白《上安州裴長史書》新考
李白的《上安州裴長史書》是考定其生平和作品系年的重要資料,由于此文出自李白本人之手,故其所述生平經歷比其他任何史料都更具權威性,向來為李白研究者所重視,從某種意義上說,它已成為考證李白生平的坐標系。自清代王琦起,即根據《書》中“常橫經籍書,制作不倦,迄于今三十春矣”一語,將此《書》定為李白三十歲所作,以李白生于長安元年(七○一年)推算,作年為開元十八年(七三○年)1。盡管后來學者對李白生平研究樹諸多新義,而對此《書》之判斷與使用卻無任何異議。持李白“兩入長安”說之學者更以《書》最后所言“西入秦海,一觀國風,永辭君侯,黃鵠舉矣。何王公大人之門,不可以彈長劍乎?”為其“決定離開安陸,到長安去找政治出路”以及一入長安時間即在開元十八年的證明2。
然而,李白此《書》在許多關鍵問題上存在諸多疑點,這是不可否認的。其中最大疑點是一直無法確定所謂“安州裴長史”為何許人。宋代洪邁在《容齋四筆》中即提出疑問并做出解釋:“裴君不知何如人,至譽其貴而且賢,名飛天京,天才超然,度越作者,棱威雄雄,下懾群物。予謂白以白衣入翰林,其蓋世英姿,能使高力士脫靴于殿上,豈拘拘然怖一州佐者耶?蓋時有屈伸,正自不得不爾”云云。又,明代胡應麟《續筆叢》認為文中“本家金陵”乃“萬萬不通”,因此斷為偽作。王琦力駁其說,維持了李白此《書》之著作權。3此外,學者對李白與許氏婚姻年代的推斷也基本依賴此《書》。由此可見,《上安州裴長史書》是一篇信息含量非常大卻又充滿疑問、很值得深入研究的文獻,確切弄清其具體含義,對于考察李白生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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