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實秋《淡定的中國人》原文】
如果你起個大早,趕到郵局燒頭炷香,柜臺前即使只有你一個人,你也休想能從容辦事,因為柜臺里面的先生小姐忙著開柜子,取郵票文件,調整郵戳,這時候就有顧客陸續進來,說不定一位站在你左邊,一位站在你右邊,總之是會把你夾在中間。夾在中間的人未必有優先權,所以,三個人就擠得很緊,胳博粗、個子大,腳跟穩的占便宜。夾在中間的人也未必輪到第二名,因為說不定又有人附在你的背上,像長臂猿似的伸出一只胳膊,越過你的頭部拿著錢要買郵票。人越聚越多,最后像是橄欖球賽似的擠成一團,你想鉆出來也不容易。
三人曰眾,古有明訓。所以三個人聚在一起就要擠成一堆。排隊是洋玩意兒,我們所謂“魚貫而行”都是在極不得已的情形之下所做的動作。《晉書范汪傳》:“玄冬之月,沔漢干涸,皆當魚貫而行,推排而進。”水不干涸誰肯循序而進,雖然魚貫,仍不免于推排。我小時候,在北平有過一段經驗,過年父親常帶我逛廠甸,進入海王村,里面有舊書鋪、古玩鋪、玉器攤,以及臨時搭起的幾個茶座兒。
我們是禮義之邦,君子無所爭,從來沒有鼓勵人爭先恐后之說。很多地方我們都講究揖讓,尤其是幾個朋友走出門口的時候,常不免于拉拉扯扯禮讓了半天,其實魚貫而行也就夠了。我不太明白為什么到了陌生人聚集在一起的時候,便不肯排隊,而一定要奮不顧身。難道真需要那一條鞭子才行么?
據說:“讓”本是我們“固有道德”的一個項目,誰都知道孔融讓梨、王泰推棗的故事。《左傳》老早就有這樣的嘉言:“讓,德之主也。”(昭十)“讓,禮之主也。”(襄十三)《魏書》卷二十記載著東夷弁辰國的風俗:“其俗,行者相逢,皆住讓路。”當初避秦流亡海外的人還懂得“行者相逢皆住讓路”的道理,所以史官秉筆特別標出,表示禮讓乃泱泱大國的流風遺韻,遠至海外,猶堪稱述。我們拋擲一根肉骨頭于群犬之間,我們可以料想到將要發生什么情況。人為萬物之靈,當不至于狼奔豕竄地攘臂爭先地奪取一根骨頭。但是人之異于禽獸者幾稀,從日常生活中,我們可以窺察到懂得克己復禮的道理的人畢竟不太多。
小的地方肯讓,大的地方才會與人無爭。爭先是本能,一切動物皆不能免:讓是美德,是文明進化培養出來的習慣。孔子曰:“當仁不讓于師。”只有當仁的時候才可以不讓,此外則一定當以謙讓為宜。
(節選于《書摘》2015年01月01日,有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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