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語: 魯迅有兩篇專門論述《紅樓夢》的文章,我們一起了看看他是如何評點《紅樓夢》的?
魯迅有兩篇專門論述《紅樓夢》的文章,一是《中國小說史略》的第二十四篇——“清之人情小說” ,以《紅樓夢》為代表;二是《中國小說的歷史的變遷》的第六講“清小說之四派及其末流”中的第三派“人情派”,同樣以《紅樓夢》做代表。
原文參見:
中國小說史略:清之人情小說
清小說之四派及其末流:人情派
其他與《紅樓夢》相關的評論散見于其他文章之中,整理如下。
《紅樓夢》方板行,續作及翻案者即奮起,各竭智巧,使之團圓,久之,乃漸興盡,蓋至道光末而始不甚作此等書。然其余波,則所被尚廣遠,惟常人之家,人數鮮少,事故無多,縱有波瀾,亦不適于《紅樓夢》筆意,故遂一變,即由敘男女雜沓之狹邪以發泄之。如上述三書,雖意度有高下,文筆有妍媸,而皆摹繪柔情,敷陳艷跡,精神所在,實無不同,特以談釵黛而生厭,因改求佳人于倡優,知大觀園者已多,則別辟情場于北里而已。然自《海上花列傳》出,乃始實寫妓家,暴其奸譎,謂“以過來人現身說法”,欲使閱者“按跡尋蹤,心通其意,見當前之媚于西子,即可知背后之潑于夜叉,見今日之密于糟糠,即可卜他年之毒于蛇蝎”(第一回)。則開宗明義,已異前人,而《紅樓夢》在狹邪小說之澤,亦自此而斬也。
——選自《中國小說史略·清之狹邪小說》
《紅樓夢》中的小悲劇,是社會上常有的事,作者又是比較的敢于實寫的,而那結果也并不壞。至于別的人們,則早在冊子里一一注定,末路不過是一個歸結:是問題的結束,不是問題的開頭。讀者即小有不安,也終于奈何不得。然而后來或續或改,非借尸還魂,即冥中另配,必令“生旦當場團圓”,才肯放手者,乃是自欺欺人的癮太大,所以看了小小騙局,還不甘心,定須閉眼胡說一通而后快。赫克爾(E·Haeckle)說過:人和人之差,有時比類人猿和原人之差還遠。我們將《紅樓夢》的續作者和原作者一比較,就會承認這話大概是確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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