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明星好友許瑋倫垂危的那一幕,讓她了悟一個道理:就是“活在當下”。林依晨說:“出道后,我很少跟外界談到自己單親家庭的背景。五歲那年,父親就離開了家,母親怕我們難過,總是騙我們說,爸爸到外地出差,所以一年才看得到幾面。”
為了養活林依晨和弟弟,她母親擔任一名小會計,所賺的錢不夠付房租、孩子的學費和日常開銷,于是前后辦了十張現金卡,以債養債,十幾年下來負債滾到三百多萬元(新臺幣,下同)。
當時,就讀政治大學韓文系二年級的林依晨渾然不知,直到主演偶像劇《十八歲的約定》一炮而紅,酬勞大筆進賬時,母親才告訴她負債的慘況,她倒抽了一口氣。
“我平靜下來后,接受了母親為這個家負債的事實,所以我決定扛起責任來,讓母親松一口氣。”
于是,林依晨成了演藝圈最“摳”的省錢專家,拍戲賺的錢嚴格分成十份,九份給母親,剩下的一份再以“二比二比六”的方式,分成三個儲蓄簿保管:“六”是存了不能提領的錢,“二”是存進去非到必要才能提領的錢,另一個“二”才是自己的生活費。
從每集幾千元到數萬元的身價,林依晨始終只用最“低”的生活水平來對待自己。有的偶像團體請了三個助理,她一個人扛著大包、小包的戲服,完全不管別人異樣的眼光,戴上口罩坐公交車、搭地鐵、看二輪電影。
龐大的債務一還就是三年,當她拿剪刀一張又一張地“剪”掉母親的現金卡時,新的債務又來了。“我一直瞞著母親,自己和父親保持聯絡,希望修復一家人的關系。沒想到,父親做了十幾年的汽車銷售員,景氣越來越差,最后只剩下底薪一萬元,根本不夠租房子、吃飯,加上過去投資生意失敗的一百多萬元債務,成了生活上的大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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