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丈夫離婚那年,是我有生以來最晦暗的一年。法院判決時,5歲的兒子判給了丈夫,理由很簡單——我剛剛下崗,根本沒有能力撫養他。
一夜工夫,我就什么都沒有了。我不敢回娘家,因為我的事,我已經幾次惹怒了暴躁而倔強的父親。父親當初反對我和他結婚,我偏偏結了;父親后來反對我和他離婚,我硬是離了;父親反對我和他爭孩子的撫養權,我也沒爭來,但得到他的允許,讓孩子暫時歸我撫養。最后一次見到父親時,父親用手指著我大罵:“你要是養這個小崽子,就別吃我家的飯自己還不知道咋活呢,還帶個累贅!”
我花150元租了個臨時的小鐵皮房,開起干洗店。鐵皮房四面透風,每天早晨睜開眼,看到鐵皮房接縫處透進的光亮,我就知道天亮了。我和兒子蜷縮在鐵皮房里,等生意上門。那個冬天真難熬,冷、餓,經常沒錢交房租,每天不是烤餅就是面條,吃得兒子的臉一點兒血色都沒有。
好不容易到了春天。這期間,我一次也沒回過娘家,父親也一次沒來看過我,他還在生我的氣。
一天,媽偷偷來看我,一看我和兒子上午10點才吃早飯,而且是烤餅就開水,媽的眼淚就落了下來。媽說:“走,回家,媽給你做頓熱乎飯。別怕碰若你爸,他天天這個點兒去公園看人下棋,不在家。”
媽做的面條兒子吃了三小碗:里面有荷包蛋、菠菜、西紅柿。媽看著外孫狼吞虎咽的樣子,眼淚撲簌簌往下流:“以后天天9點半來家吃飯,不來,我就做好給你送去。”
從那以后,我天天9點半領著兒子去娘家吃飯,每次都沒有遇見父親。有時,我的自尊心禁止我去,可看到兒子漸漸紅潤的小臉,我又不忍心苦了兒子。
有一天,天下大雨,我想,父親一定會呆在家里,就沒領兒子去。兒子哭著鬧著非要吃姥姥做的飯。我給他做的飯他一口也不吃,鬧得我實在沒辦法,只好領著他來到媽家的樓下。剛到樓下,就見媽站在陽臺上張望,見到我們,媽打手勢讓我們趕緊上樓,爸沒在家。媽說:“那老頭子走慣了,在家坐不住,又去公園了。以后下雨天你也來吧,估計不會碰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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