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文章《簽名》有感
無論自己的父母多么沒有能力,兒女也無權嫌棄父母,因為他們畢竟給予我們生命,撫養我們多少年不求回報,俗話說“百善孝為先”但當今社會不但早已忽略了這一真理,并且有無數人反對。
但今天我考試的一篇文章—《簽名》其中的`許多話是我記憶猶新:
在喬治的記憶中,父親一直就是瘸著一條腿走路的,他的一切都平淡無奇。所以,喬治總是想,母親怎么會和這樣的一個人結婚呢?他總覺得,父親那條瘸腿,帶給自己的是恥辱。
這是一個孩子對自己的父親的“認識”,但我不這么認為。無論父母怎樣,他們畢竟給與我們生命。但接下來的路應該我們自己走。記得父親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如果我有能力的話你一定會更有前途,是我耽誤了你的前途。”我的眼淚在顫抖但我并沒有流下淚我笑了我對父親說我的前途并不是被您說耽誤,而是影響,是您讓我懂得了自己的路自己走。
在文章中喬治知道父親的真實身份后,肅然起敬但他貪圖名利只會在日后不斷碰壁。我仍然記著那句話“贈喬治,生活其實比什么都重要。布萊特”一切名氣不過是一時虛名,而布萊特看重的是這份工作,這段生活。
人就要腳踏實地生活不要過著虛無縹緲的生活,一句話“生活其實比什么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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