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是我國重要的傳統節日。2017年清明節是4月4日。下面我們為你帶來清明節手抄報a3紙,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清明節手抄報篇一
清明節掃墓的意義
落在春分后第十五天的清明節是二十四節氣之一。清明節,也稱踏青節、掃墓節、三月節等。清明節是紀念祖先的節日,其中上墳掃墓是清明節的例行活動。掃墓祭祖是慎終追遠、敦親睦族及體現孝道的一種具體表現,基于以上的各種意義,清明節也因此成了華裔的重要節日之一。
清明節祭掃的意義主要分為兩部分,一個是家庭祭掃,一個是國家祭掃。 家庭祭掃主要是祭拜自己的祖宗,通過祭拜自己祖宗表達感恩之情,體現血脈相連的親情之愛。國家祭掃主要是共同的祖先,通過祭掃帶來整個民族和睦的關系,意義重大。
雖然至圣先師孔子不語怪力亂神,可是,他卻提倡“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同樣的,當我們上墳祭祖時,也應該把祖先當作在生那樣敬奉。 身為兒孫者,應該以感恩心為先人除去墳地的野草,恭敬獻上鮮花供品,并慎重地用小石頭或磚塊將墓紙 壓在墳上(稱之為“掛紙”)。這些動作雖然普通不過,但這是感恩,也是后裔可以為祖先做的事。“祭如在”是一種發自內心的真誠,而不是僅隨眾草草而祭,然后匆匆而散。
若是我們能夠把這份感恩之情用于日常生活中,好好感謝生養我們的父母、教育我們的師長、真心對我們的朋友以及幫助過我們的人,那么,這個人間將變成和樂無嗔怨的凈土。
今日,現代化和現實主義正向我們逼近,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取代了舊有的思想;新的道德觀、人生觀也逐漸淘汰舊的道德觀和人生觀。可是,這并不等于華族的傳統文化習俗就可作廢,更不能說上墳祭祖等禮節是可有可無的。 我們依然需要感謝為我們受盡苦難的先輩,并慎重表達對他們的敬意。每逢清明節(當然其它日子亦可),我們應前往先人的.長眠處祭奠,獻上一束鮮花,獻上莊嚴的禮儀,也一并獻上我們的真誠和感恩心。

清明節手抄報篇二
關于寒食節的起源
寒食節又稱禁煙節,至少在西漢就已形成。最初,節日日期及時長都不定,后來逐漸固定在冬至后105天或106天,也有說法是在清明前兩天。最初寒食節持續一個月,后來逐漸變為三天,其間禁火,要吃冷食。
關于寒食節的起源,歷史上主要有三種觀點:
首先是禁火說,認為寒食節的起源來自于周代就有的禁火制度。隋代杜公瞻在注《荊楚歲時記》時說:“《周禮·秋官·司烜氏》:‘仲春以木鐸修火禁于國中。'注曰:‘為季春將出火也。'今寒食準節氣是仲春之末,清明是三月之初,然則禁火蓋周之舊制也。”這一看法多為后世研究者所認同,但對于周代為什么要在仲春修火禁則各持己見。占主導地位的觀點是星宿崇拜說。“季春將出火也”,“火”就是大火星。許多學者認為“禁火”的習俗是出于人們對大火星的崇拜。
這種說法乍看似乎有道理,但是為了避讓大火星,老百姓不能生火做飯長達一月,又在乍暖還寒的氣候中,未免不合情理。而且,周代雖有禁火之制,禁的卻不是炊用之火,而是冶煉之火。
其次是改火說,源于古人的鉆木取火和換取新火的制度。古人認為,火是有生命的事物,一年四季不能用同一個火種,火用久了就要熄滅,需要重新取火。在換火儀式中,新火與舊火不能相見,要先熄滅舊火,再迎接新火。
最早提出寒食節應起源于“改火”習俗的是唐代李涪,他在《刊誤》的“火”條中談道:“《論語》曰:‘鉆燧改火。'春榆夏棗秋柞冬槐,則是四時皆改其火。自秦以降,漸至簡易,唯以春是一歲之首,止一鉆燧。而適當改火之時,是為寒食節之后。既曰就新,即去其舊。今人持新火曰‘勿與舊火相見',即其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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