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為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下面是安全教育日手抄報,和小編一起來看一下吧。

消防安全事項
一、火災及其危害
火災是指在時間或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所謂燃燒則是可燃物與氧化劑作用發生的放熱反應,通常伴隨有火焰、發光和發煙現象。燃燒必須同時具備可燃物、助燃物和著火源三個條件,缺一不可。有時在一定的范圍內,雖然三個條件俱在,但由于它們沒有互相結合,互相作用,燃燒的現象也不會出現,切斷燃燒的任何一個條件,火都會熄滅。2004年初,莫斯科友誼大學學生宿舍火災造成重大的財產和人員生命損失,其教訓是極其深刻而慘痛的。消防安全不是一切,但失去了安全就沒有了一切,廣大同學必須充分認識火災及其危害性,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切實加強消防知識的學習,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地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營造一個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一)火災的發展規律
人們在實踐中證明,多數火災是從小到大,由弱到強,逐步成為大火的。火災的形成過程一般分為初起、成長、猛烈、衰變四個階段,前三個階段是造成火災危害的關鍵。
1、火災初起階段。一般固體可燃物質發生燃燒,火源面積不大,火焰不高,煙和氣體的流速不快,輻射熱不強,火勢向周圍發展的速度比較緩慢。這段時間的長短,隨建筑物結構及空間大小的不同而不同。在這種情況下,只需少量的人力和簡單的滅火工具就可以將火撲滅。
2、火災成長階段。如果初起階段的火未被發現或撲滅,隨著燃燒時間的延長,燃燒強度增大,溫度逐漸上升,燃燒區內逐步被煙氣所充滿,周圍的可燃物迅速被加熱,此時氣體對流增強,燃燒速度加快,燃燒面積迅速擴大,會在一瞬間形成一團大的火焰。在這種情況下,必須有一定數量的人力和消防器材裝備,才能及時有效地撲滅火災。
3、火災猛烈階段。隨著燃燒時間的延長,燃燒速度不斷加快,燃燒面積迅速擴大,燃燒溫度急劇上升,持續溫度達600度至800度,輻射熱最強,氣體對流達到最高速度,燃燒物質的放熱量和燃燒產物達到最高數值,此時建筑材料和結構受到破壞,發生變形或倒塌。這段時間的長短和溫度高低,取決于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在這種情況下,需要組織較多的滅火力量和花費較長的時間,才能控制火勢,撲滅大火。
4、火災衰退階段。猛烈燃燒過后,火勢衰退,室內溫度下降,煙霧消散,火災漸漸平息。
(二)校園常見的火災類型
校園火災從發生的原因上可分為生活火災、電器火災、自然火災、人為縱火等類型。
1、生活火災。生活用火一般是指人們的炊事用火、取暖用火、照明用火、吸煙、燒荒、燃放煙花爆竹等,由生活用火造成的火災稱為生活火災。隨著社會的全面進步發展,炊事、取暖用火的能源選擇日益廣泛,有燃氣、燒煤、燒油、燒柴、用電等多種形式。學生生活用火造成火災的現象屢見不鮮,原因也多種多樣,主要有:在宿舍內違章亂設燃氣、燃油、電器火源;火源位置接近可燃物;亂拉電源線路,電線穿梭于可燃物中間;違反規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大功率照明設備,用紙張、可燃布料做燈罩;亂扔煙頭,躺在床上吸煙;在室內燃放煙花爆竹;玩火等。
2、電氣火災。目前中小學生擁有大量的電器設備,大到電視機、電腦、錄音機,小到臺燈、充電器、電吹風,還有違章購置的電熱爐等電熱器具。由于學生宿舍所設電源插座較少,少數學生違章亂拉電源線路,不合規范程序的安裝操作致使電源短路、斷路、接點接觸電阻過大、負荷增大等引起電氣火災的隱患因素多。個別學生購置的電器設備如果是不合格產品,也是致災因素。尤其是電熱器的大量使用,引發火災的危險性最大。
3、自然現象火災。自然現象火災不常見,這類火災基本有兩種:一是雷電;一是物質的自燃。雷電是常見的自然現象,它是大氣層運動產生高壓靜電再放電,放電電壓有時達到幾萬伏,釋放能量巨大。當作用于地球表面時,具有相當大的破壞性。它產生的電弧可成為引起火災的直接火源,摧毀建筑物或竄入其他設備可引起多種多樣的火災。預防雷電火災就必須合理安排避雷設施。自燃是物質自行燃燒的現象。如黃磷、鋅粉、鋁粉等燃點底的一類物質在自然環境下就可燃燒;鉀、鈉等堿金屬遇水即劇烈燃燒;不干燥的柴草、煤泥、沾油的化纖、棉紗等大量堆積,經生物作用或氧化作用積聚大量熱量,使物質達到自燃點而自行燃燒發生火災。所以對自燃物品一定要以科學的態度和手段加強日常管理。
4、人為縱火。縱火都帶有目的,一般多發生在晚間夜深人靜之時,有較大的危害性。有旨在毀滅證據,逃避罪責或破壞經濟建設等多種形式的刑事犯罪分子縱火,還有旨在燒毀他人財產或危害他人生命的私仇縱火等。這類縱火都是國家嚴厲打擊的犯罪行為。另外,還有精神病人縱火,是由于病人對自己的行為無法控制而產生的,所以,精神病人的監護人一定要履行好自己的監護職責。
(三)火災危害的表現形式
無情的大火曾奪去了無數人的生命,吞噬了無數的社會財富,隨著社會的發展,社會財富日益增多,加上各種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的大量開發和應用,用火、用電、用氣范圍日益擴大,潛在的火災危險因素越來越多,火災的危害性也越來越大,火災已成為各種災害中發生頻繁且毀滅性較大的災害之一,其危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危及人的生命。生命是美好的,它對于每個人來說只有一次,倘若為國捐軀,則能體現人生的價值,死得其所,倘若葬身火海,則只能是無謂的犧牲,死不瞑目。據公安部門統計,2001年全國共發生火災215863起,死亡2314人,傷3752人,平均每天死亡6人,傷10人。如果死者能死而復生,他們一定會加倍珍惜自己的生命,更加重視消防安全,也一定會對不重視消防工作的人們進行強烈的譴責。
2、造成財產損失。來自公安部的數據顯示,2000年我國火災直接經濟損失15.2億元,2001年全國火災直接經濟損失13.9億元。無情的大火燒掉了勞動人民用血汗換來的財富,留下的是不盡的思索。建國以來,在我國1000余所全日制高校中,從未發生過火災的難以找到,有的學校整座教學樓、實驗樓、食堂被燒毀,至于在同學們宿舍里所發生的小型火災,則每年可達數千起之多,造成同學們大量財物被毀。據有關統計資料表明,大學里的火災比盜竊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要高出十幾倍。

3、影響正常秩序。火災不僅給人身和財產帶來巨大損失,還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正常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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