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廠燒成工段窯巡檢工個人年終工作總結1
1. 總則
1.1. 本指導書規定了窯巡檢工的職責范圍,工作內容與要求,操作及注意事項,交接班制度以及檢查與考核辦法。
1.2. 本指導書適用于燒成工段窯巡檢崗位
2. 工藝流程簡介
預熱器由雙系列五級旋風預熱器和管道式分解爐構成,生料在C2-C1的風管處進入預熱器。生料自上而下與熱氣體懸浮換熱升溫,入分解爐分解碳酸鹽后,經C5收集后,從窯尾煙室喂入回轉窯。入窯物料經回轉窯高溫煅燒,發生固、液相反應,形成高溫熟料。高溫熟料出窯入篦冷機。
回轉窯內煤粉燃燒后,生成的高溫廢氣經煙室從分解爐底部入爐。在分解爐內,煤粉、三次風、預熱后的生料及回轉窯的高溫廢氣,通過噴騰,實現氣料充分混合,完成燃燒、分解。分解爐排出的氣料,在C5內氣料分離,物料入窯,廢氣經各級旋風筒,自下而上與生料懸浮換熱降溫,最后從C1排出,窯尾高溫風機將廢氣送入廢氣處理系統,或部分入生料磨。
熟料在篦冷機的推動下與鼓入的冷空氣進行熱交換,排出的高溫熱空氣在大窯門罩處一部分作為二次風入窯供煤粉燃燒,另一部分作為三次風經三次風管送入分解爐。該篦冷機采用了目前先進的第四代篦冷機技術,冷卻效率較高。排出的低溫熱空氣入窯頭電收塵器凈化,再排入大氣。
充分冷卻后的熟料經篦冷機末端破碎機破碎,由槽式輸送機送到熟料庫儲存。
3. 職責與權限
3.1. 本崗位巡檢工在窯操作員的指揮下進行工作。
3.2. 本崗位所轄設備:三次風管、回轉窯胴體及支撐裝置、窯傳動裝置(包括輔助傳動部分)、窯頭窯尾密封裝置及密封冷卻裝置、筒體和輪帶冷卻風機、窯頭燃燒器、 窯點火裝置、窯頭收塵系統、現場控制開關及吊裝電動葫蘆;
3.3 負責本崗位所有設備的維護和安全運轉。
3.4 按規定準時填寫崗位記錄,對設備非正常狀態提出分析、處理意見。
3.5 做好設備的清潔衛生,每班清理設備灰塵、油污,保持設備附近工作面的清潔,做到“三好、四無、六不漏”。
3.6 參加生產部有關工作會議,根據設備運行情況提出本崗位設備檢修和改進
的意見建議,參加檢修和檢修的驗收工作。
3.7 根據設備運行情況,注意觀察設備的負荷、振動、異響、溫度等,以保證
設備穩定的運行。
3.8 加強運轉中設備的檢查與維護,各部件都應保持正常的緊固狀態。
3.9 生產中和中控及時保持聯系,以保證整個系統運行正常。
3. 10 發現有危及設備及人身安全征兆,應立即報告現場班長,情況緊急時,
有權采取臨時措施,并報告值班長。
3.11.完成窯操作員、值班長及生產主管下達的臨時任務。
3.12積極參加生產部、班組組織的技術學習活動。
4. 操作規程
4.1開車前的準備
4.1.1 檢查窯、三次風管內耐火磚有無松動,新砌耐火磚、澆注料是否符合要求,其檢修質量是否符合要求,有無遺漏,如有不良之處,不得開車。
4.1.2. 清除窯、三次風管內因檢修后留下的殘磚、木板及其他異物。
4.1.3. 檢查人孔門、檢修門、捅料孔、觀察孔是否關好密閉。
4.1.4. 檢查燃燒器、點火器是否正常,運動小車是否進退自如,位置是否符合要求,以及點火裝置、輕油輸送系統、點火用油是否準備妥當。
4.1.5. 檢查大小齒輪間隙是否符合規定;擋輪斜面與輪帶側面空隙是否正確。
4.1.6. 檢查各托輪與輪帶接觸情況,托輪冷卻循環水是否暢通。
4.1.7. 檢查各部位連接螺栓和地腳螺栓的緊固情況。
4.1.8. 檢查現場每一個溫度和壓力測量儀器是否正常。
4.1.9. 檢查空氣壓縮機閥門位置是否正常,確保空壓機能順利啟動。
4.1.10檢查空壓機各零部件的聯接(運輸、安裝造成有關部位發生松動、漏油等現象。如管路接頭、儀表接頭、電路聯接接頭等)。
4.1.11.檢查所有冷卻、潤滑系統是否正常,各潤滑部分的油質、油量是否符合標準。
4.1.12.檢查各儀表和控制器的連鎖、報警等功能。各風機風門是否處于關閉位置,調整是否靈活,各電位器是否在“0”位。
4.1.13.檢查安全設施是否正常。
4.1.14.在所有設備都正常的情況下,搬開與開車無關的障礙物,督促無關人員離開現場,與中控室聯系開車。
4.1.15 電收塵器的檢查:
4.1.15.1 空載試車前要對電收塵內部進行全面檢查,內部不得有任何雜物,檢查兩極結構位置是否正確,有無短路隱患。
4.1.15.2 伸縮節上的固定螺栓應全部拆除。以便殼體受熱膨脹自由伸縮。
4.1.15.3 檢查支坐絕緣套管,穿墻套管及提升部分的絕緣棒是否清潔,有無損壞并及時更換。
4.1.15.4 接地裝置及其它安全設施必須安全可靠。
4.1.15.5 檢查兩極振打機構是否安裝完好,各轉動點、電機、減速機是否有足夠的潤滑油。
4.1.15.6 拉鏈機及回轉卸料器是否轉動靈活。
4.1.15.7 關閉所有的人孔門并上鎖。
4.1.16 檢查完畢,確認符合開機條件后,通知中控室操作員可以開機。
4.2開車順序
廢氣處理系統→打開點火煙冒→一次風機→油泵→燃油點火器點火→按回轉窯升溫制度升溫→回轉窯輔助傳動→高溫風機→啟動窯頭喂煤系統及其羅茨風機→回轉窯主電機→啟動窯尾喂煤系統及其羅茨風機→啟動窯尾喂料系統→啟動篦冷機及其冷卻風機
4.3運行中的檢查
4.3.1巡檢路線
窯尾密封裝置 →托輪及輪帶 →液壓擋輪→窯傳動裝置→筒體冷卻風機→窯頭密封裝置→窯頭密封風機→窯頭燃燒器→窯頭一次風機→窯頭電收塵器→三次風管。
4.3.2巡檢內容
4.3.2.1 F風機:有無撞擊聲;有無漏風、漏氣;軸承油位、溫升是否正常;電機溫度是否正常;
4.3.2.2 羅茨風機:檢查軸承溫度、聲音、振動情況,及油位、油溫、進排氣壓力是否正常;三角帶張緊程度;
4.3.2.3 電動閥門:開度、限位是否正常;有無異物堵塞;
4.3.2.4 燃燒器:位置是否合適,火焰形狀是否正常;內外風的比例;
4.3.2.5 回轉窯:窯尾、窯頭密封是否良好;有無掉磚、紅窯、結圈現象;注意觀察窯的軸向竄動情況及擋輪工作情況;
4.3.2.6 支撐裝置:檢查各組托輪軸、瓦(振動、溫度、聲響、帶油、油膜、油量)情況;檢查托輪和輪帶有無破裂現象;檢查托輪和輪帶接觸、受力情況;檢查墊鐵與輪帶之間空隙位置的變化,即焊接固定情況;檢查冷卻循環水是否通暢。用手觸摸水管,有無發熱現象;
4.3.2.7 傳動裝置:主電機、減速機的振動、潤滑、冷卻情況;大小齒輪嚙合聲響及潤滑情況;液壓油站與冷卻風機工作是否正常;
4.3.2.8 軸流風機:有無異常振動、噪音;有無異物堵塞、積存;
4.3.2.9 螺栓:檢查各部位聯接螺栓和地腳螺栓的緊固情況。
4.3.2.10 鏈式輸送機:機體有無異常摩擦聲;頭尾軸承潤滑是否良好;有無漏灰;
4.3.2.11 電收塵器:有無冒灰、漏風、堵料、積灰情況;排灰系統運轉是否正常;
4.4停車順序
停止窯系統投料→停喂煤系統及其羅茨風機→停回轉窯主電機→停回轉窯輔助傳動→停高溫風機→廢氣處理收塵系統→窯頭收塵系統→停熟料輸送系統
4.5停車后檢查
4.5.1 檢查三次風管、窯內的耐火襯料的磨損及燒蝕情況;
4.5.2 檢查三次風管內是否有結皮,集料形成。
4.5.3 檢查燃燒器的耐火材料的燒蝕情況及風道、噴嘴磨損情;
4.5.4 檢查翻板閥是否變形;
4.5.5 檢查各潤滑點的油量、油質。
5.5.6 檢查各部位聯接螺栓、地腳螺栓是否松動或開裂;
4.5.7 檢查羅茨風機傳動皮帶的松緊程度和磨損情況;
4.5.8 檢查煤粉倉內是否有煤粉結塊,粘附在倉壁上;
4.5.9 檢查窯頭窯尾密封情況。
4.5.10電收塵器:
(1) 檢查和調整振打錘、清掃電場內積灰;
(2) 檢查分布板及其他各部并消除不正常現象;
(3) 檢查排灰系統是否暢通;
(4)校準指示儀表;
4.6設備的維護和保養
4.6.1羅茨風機
每次啟動或停機前應打開排氣閥以泄壓減載,機組運行過程中應經常注意軸承溫度、聲音、振動情況,檢查油位、油溫、進排氣壓力,電流表指數等,如出現局部溫升過高而導致外表的噴漆燒焦,則應立即停車檢查。
4.6.2風機
4.6.2.1 經常檢查風機在運行過程中有無異常(如振動和噪音),發現異常情況必須及時修理。
4.6.2.2 定期清除風機及風筒內外的異物。
4.6.2.3 任何維修工作,只有在風機停機的狀態下才能進行。
4.6.2.4 檢查固定螺栓和連接螺栓的緊固性。
4.6.2.5 檢查潤滑油的溫度,檢查油位。
4.6.2.6 檢查所有的閥門,并適當調整。
4.6.3電收塵器
4.6.3.1 崗位人員應熟悉收塵器的原理、性能、使用條件,并掌握調整和維修方法。
4.6.3.2 每1個月將絕緣套管內外表面清掃一次,以保證其絕緣性能。
4.6.3.3 頂梁內的恒溫控制器在使用中每隔兩個月檢查一次,每動作10000次后應檢驗調整一次,以保證測量溫度的準確性。
4.6.3.4 所有電動機、減速機、軸承及外部各運轉零部件每班均應檢查二遍,各潤滑點應定期檢查潤滑情況,必要時應增加潤滑油。
4.6.3.5 每班必須檢查二次拉鏈機或回轉卸料器運行情況,是否有斷鏈或傳動銷軸斷裂,造成電機轉下料器不轉,無法卸料的問題。
4.6.3.6 巡檢工需要進入電場檢查前,在斷電、放電后才可進入檢查。
5.安全注意事項
5.1 要樹立安全第一的生產意識,凡是上崗員工都要遵守安全操作規定,認真執行安全制度。
5.2 嚴禁酒后上崗和當班飲酒,上崗人員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嚴禁在工作區域打鬧。
5.3 巡檢時要對周圍的環境要做到心中有數,以便于工作。
5.4 進入工作崗位要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5.5 進入生產區要注意安全標志,不得跨越運轉中的設備。
5.6 保持工作崗位、設備及環境衛生的清潔。
5.7 清理設備表面油污、灰塵時,要注意安全,嚴禁一切不安全的行為出現。
5.8 未經與中控室聯系好,不得隨意啟動任一設備,得到中控室同意啟動指令后,也要到四周觀察,確認無誤后方可起動設備。
5.9 停機處理故障時,與中控室聯系后,切斷電源,再行檢修,并掛出檢修牌。
6. 交接班制度
6.1交班
6.1.1 交班前應將崗位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設備衛生清理干凈,清除所有的積料、漏料、漏
油。
6.1.2 交班前填寫好崗位巡檢工作記錄和交接班紀錄。字跡要工整、干凈、整潔,禁止涂改。
6.1.3 交班時,必須告知接班人員本班生產情況,設備運行狀況,不安全因素,設備存在隱
患,采取的應對措施,事故處理情況以及主管部門下發的通知 要求,注意事項,交辦的任務等。
6.1.4 交班時要保證各工序銜接處下料順暢,預熱器各級下料管,出口處壓力,溫度正常。
各種倉儲物料儲量符合要求,并保證下班正常生產兩個小時以上。
6.1.5 生料庫、熟料庫、交班前要量庫位,要做好記錄并報中控操作員。
6.1.6 停電檢修的崗位交班時,要向中控或電工說明下班的送電聯絡人。
6.1.7 交班時應將崗位工具、用具收集整理,存放在指定位置。
6.2接班
6.2.1 接班時應在崗位交接班。
6.2.2 有故障的設備接班人員應同交班人員一起到故障設備旁交接清楚。
6.2.3 接班后應根據接班設備運行情況及時巡檢檢查。
6.3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交班人不準離崗并上報值班長,否則罰款50元。
6.3.1 崗位接班人員未到崗時;
6.3.2 發現接班人員飲酒時;
6.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接班人有權拒絕接班。否則罰款50元。
6.4.1 崗位衛生(包括地面衛生,設備衛生和值班室衛生)不符合要求;
6.4.2 工具或用具丟失或損壞原因不明;
6.4.3 當班發生的問題未交代清楚;
6.4.4 記錄未填寫、記錄不如實填寫或者記錄丟失,破損,亂寫,亂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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