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幼升小入學對房產有哪些要求
各位家長都在為孩子上學,著手買房、租房。那么,北京幼升小入學對房產有沒有要求呢?各位家長是否都心理有數呢?接下來小編整理了北京幼升小入學對房產有哪些要求的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東城區
1、可用作入學房產依據:
正規租住房、經房管部門登記的產權房、單位公租房
2、不可辦理入學房產:
租住辦公用房、商業用房、地下室、過道房、車庫房、違法建筑(違規開墻打洞或者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及房屋使用性質的房屋)等開具的證明無效;按有關規定不得轉租的公租房、軍產房開具的轉租租房證明無效。凡不符合實際居住等條件的,均不得作為入學資格審核條件。
提醒:東城區2020年幼升小政策中并未對小產權房、經濟適用房、合租房等有過多提及;據了解,入學房產由東城區國土分局、區房管局、街道辦(租房需要)聯合審核,2021年幼升小及2022年幼升小家長可提前根據自身情況咨詢審核部門。
西城區
1、可用作入學房產依據:
正規租住房、經房管部門登記的產權房、單位公租房
2、不可辦理入學房產:
非法私建房、已拆遷房、地下室、多人合租房等不能作為開具證明的依據。按有關規定不得轉租的公租房、軍產房等不能作為開具證明的依據。
提醒:2020年入學政策中對小產權房、經濟適用房沒有明確要求;根據2020年西城區幼升小入學政策來看,西城區2020年開始實行六年一學位和新購房新政(自2020年7月31日后,西城區購房并取得房屋產權證書的家庭適齡子女申請入小學時,不再對應登記入學劃片學校,全部以多校劃片方式在學區或相鄰學區內入學)。
海淀區
1、可用作入學房產依據:
正規租住房、經房管部門登記的產權房、農民個人房、單位公房、集體土地上的房屋
2、不可辦理入學房產:
租住違法建設房屋、辦公用房、地下室、過道房、車庫房、多人合租房等的居住證明無效;違反國家和北京市房屋租賃規定租住轉租的公租房、保障性住房、軍產房的居住證明無效。
提醒::據了解,海淀區轉租公租房、軍產房、合租房等是不能作為海淀區入學依據的,而2020年入學政策指出,集體土地上的房屋,由鎮政府研究決定,出具房屋情況證明,并加蓋公章。
朝陽區
1、可用作入學房產依據:
正規租住房、經房管部門登記的產權房、單位公租房
2、不可辦理入學房產: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租住辦公用房、地下室、商業用房、小產權房、人防空間、非合法建筑等的證明無效;按有關規定不得轉租的公租房、軍產房等房產開具的轉租租房證明無效。
提醒:朝陽區2020年入學政策要求小產權房、商業用房、租住辦公用房等是不能作為入學依據的,2021年幼升小的家長注意,如您房產不符合政策要求,建議提前規劃入學。
通州區
1、可用作入學房產依據:
正規租住房、經房管部門登記的產權房、單位公租房、無房產證農民房
2、不可辦理入學房產:
租住辦公用房、地下室的證明無效。轉租的公租房、軍產房房產開具的轉租租房證明無效。
提醒:2021年幼升小的家長注意,通州區2018年起實施六年一學位政策,2019年開啟了學位查詢系統,請務必重視房產要求,建議參考2020年政策按符合要求房產性質辦理入學最佳。
豐臺區
1、可用作入學房產依據:
正規租住房、經房管部門登記的產權房、單位公租房、無房產證農民房
2、不可辦理入學房產:
按有關規定不得轉租的公租房、軍產房房產開具的轉租租房證明無效。違章建筑、不符合防火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不得認定為實際住所。
提醒:
豐臺區幼升小家長需要注意,豐臺區2020年入學政策強調,每年對在校生父母的實際住所居住證明進行動態審核,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的,可申請就讀初中;2021年幼升小的.非京籍家長重視,小學錄取后也將不定期審核相關材料。另外,自2021年起,審核申請人或其配偶連續單獨租住房屋的,應提供12個月以上(即2021年應提供從2020年4月至2021年申請月)規范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和稅收繳款書、房主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房主身份證。
石景山
1、可用作入學房產依據:
正規租住房、經房管部門登記的產權房、單位公租房、無房產證農民房
2、不可辦理入學房產:
租住辦公用房、地下室、商住兩用房、公寓、過道房、車庫房、合租房及按有關規定不得轉租的公租房、保障性住房、軍產房轉租證明無效。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建筑房屋租住證明、已實施拆遷范圍內租房證明無效。
提醒:石景山區2020年政策要求,同一處房屋地址自審核之日起6年內只能解決一戶產權人(或承租人)子女入學申請,學校為九年一貫制義務教育學校的,9年內解決一戶產權人(或承租人)子女入學申請,建議2021年入學家長重點關注。
大興區
1、可用作入學房產依據:
正規租住房、經房管部門登記的產權房、單位公租房、無房產證農民房
2、不可辦理入學房產:
租住辦公用房、地下室的證明無效。按有關規定不得轉租的公租房、軍產房房產開具的轉租租房證明無效。
提醒:大興區2020年幼升小入學強化部門聯動審核,特別是對實際居住的審核,重點對過道房、車庫房、空掛戶等情況進行核查,凡不符合實際居住條件的,均不得作為入學資格條件。
昌平區
1、可用作入學房產依據:
正規租住房、經房管部門登記的產權房、單位公租房
2、不可辦理入學房產:
居住或租住辦公用房、地下室、商業用房、小產權房、非合法建筑和人防空間等,所出具的證明無效;租住按有關規定不得出租、轉租的軍產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所出具的證明無效;不具有實際居住意義的異型房、車庫、平房一間改多間,以及房屋面積過小、廊道、通道等,所出具的證明無效。
提醒:昌平區2020年幼升小入學政策,要求小產權房、轉租公房等不能作為入學依據,同時房屋面積過小、廊道、通道等也不無效的;2021年和2022年家長注意,2020年12月31日以后新購存量商品房(存量商品房是指已取得過所有權證書的商品房)不對應一所學校登記入學,實行多校派位保障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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