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教師,必須深入了解其所教學科的課程標準,才能全面、準確的掌握新課程理念,才能在教學中游刃有余,有的放矢。本學期,我認真學習了《語文課程標準》,其中的理論精悍而抽象,需在反復揣摩中才能領會。
我對其中的一段感受很深。《語文課程標準》要求教師應在師生平等對話的過程中進行。我想,教學過程是由教師與學生兩方面的活動構成的,教師與學生在語文教學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師生之間應有良好的關系和相互配合。在過去的語文教學中,由于陳舊的教育觀念的支配,教師大都比較主動,而學生大都比較被動,何談平等與對話?
在新課程中,一直倡導學生是學習的主人。語文教學應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注重培養學生自主學習的意識和習慣,為學生創設良好的自主學習情境,尊重學生的個體差異,鼓勵學生選擇適合自己的學習方式,敢于發表自己個性化的見解。試想,在寬松、和諧、愉悅的課堂氛圍中,教師成為學習活動的組織者和引導者,不再是過去面目可憎的“權威者”,加之興趣的激發,學生在這樣的環境中能不愛學嗎?由愛學轉為會學,會學更愛學,從而真正走到了教學中的良性循環。
作為我們這一代人,從小接受著傳統的應試教育,深受其害。教師的“一言堂”、搖頭晃腦的死記硬背、枯燥乏味的教材和課堂,扼殺了多少兒童對知識的向往。現在,我已為人師,難道還要讓我的學生也有同樣的遭遇嗎?作為教師,首先就要改變自己的教學觀念,轉變教師的教學方式和學生的學習方式。
《語文課程標準》在“教學建議”中指出:“學生是語文學習的主人。語文教學應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培養學生自主學習的意識和習慣,為學生創設良好的學習的情境,尊重學生的個體差異,鼓勵學生選擇適合自己的學習方式。”尊重學生自主學習的權利和選擇,是課程改革倡導的新觀念。長期以來,以教師為中心,以知識傳授為主的傳統教學方式,教師講,學生聽,教師問,學生答,被動接受式的學習,嚴重束縛了學生自主學習能力的培養。因此,讓新觀念、新方法走進小學語文課堂,應是教學改革的核心,也是我們的必然選擇。那么,在語文教學中應體現哪些新的教學觀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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