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中國教育報》上曾登載著這樣一則發(fā)人深省的寓言:有個漁夫,每次出海打魚之前,他都要到市場上去看看,什么魚的價格高,就決定去捕什么魚。有一年春天,墨魚的價格最高,他便去捕墨魚,結果打上來的全是螃蟹,他非常懊惱地空手而歸。等他上岸后,才得知市場里螃蟹的價格漲到了最高,于是他決定下次去捕螃蟹。然而第二次出海,他打上來的全是墨魚,他再次一無所獲?;氐桨渡?,他后悔不已,原來墨魚的價格又高了。于是他發(fā)誓下次不論是墨魚或是螃蟹他都要帶回來。可是第三次出海他什么也沒有捕到,那個春天他一無所獲。
讀完這一則寓言,我不禁啞然失笑——在我們以前的語文教學中,雖沒有這樣愚蠢的“漁夫”,卻常常出現(xiàn)這樣的愚蠢行為:我們的上課就是執(zhí)行教案的過程,教師的教和學生的學在課堂上最理想的進程就是完成預定的教案,而不是“節(jié)外生枝”;教師期望的是學生按教案設想做出回答,否則就努力引導學生直至達到預定答案為止……雖然我們身邊的教育情境就像流淌不息的小河,總是處于不斷的發(fā)展變化中,遺憾的是我們常常視而不見,任憑那在課堂上閃現(xiàn)的智慧火花自生自滅。我們精心設計的教案仿佛成了“看不見的手”,支配、牽動著教師與學生,讓他們圍著它團團轉,課堂于是成了“教案劇”出演的舞臺。
新課程標準所倡導的學生學習方式是自主的、合作的、探究的,以學生的自主學習為基礎,以合作學習為途徑,以探究學習為目的。在這個學習過程中,學生應作為一種活生生的力量,帶著自己的知識、經驗、思考、靈感、興致參與課堂活動,從而使課堂教學呈現(xiàn)出豐富性、多變性和復雜性。教學的過程也應成為師生互相“拋接球”的過程。因此,教師必須根據(jù)教學中的這些不確定因素,隨時能夠接住學生拋過來的這只球,或回應,或反擊,或再擊——組織、參與、引導,使師生雙方真正沉浸在自主、合作、探究的學習氛圍中。從這個意義上說,教學方案應是“外出旅行時的指南針,而不是有固定路線和時刻表的火車”,如果我們仍然習慣于以那種設計好一個個“圈套”,設法領著學生往里跳的“指令性”教案支配我們的教學,“漁夫”的悲劇將一次又一次的在我們身上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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