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領導和老師:
在2012年5月日晚上,學校宿管中心在對我們宿舍進行安全檢查的時候搜出一個燒水棒,做出了當場沒收的處罰,對此我表示接受,也感謝他們能發現并指正我們的錯誤,避免了更嚴重的后果的發生。這一個燒水棒是我們為了減去下樓到開水房打開水的麻煩而買的,現在想想還是自己懶惰造成的。通過再次認真學習宿舍安全管理條例,我認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并對自己違反校紀校規的行為進行了認真的反思和深刻的自剖。這種行為,即使沒有對宿舍及周圍同學帶來損失,這舉動本身就違背了做合格學生的原則。在此,我謹向各位領導、各位同學做出深刻檢討,并將我這一段時間來的反思結果匯報如下:
我的行為不符合一個大學生的要求。作為當代大學生,我們應該識大體、顧大局,在校紀校規面前人人平等,我不應該為了一己之便違反校紀校規。在事前我并沒有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由此在宿舍存在了巨大的安全隱患,給宿舍管理的老師在工作上帶來了極大的麻煩,我誠懇的向所有人道歉,我深感內疚和慚愧。我們宿舍樓層也不高,下樓打開水也比較方便,控制自己不用類似的大功率用電器并不是一件很困難的事。
夏季的到來,使用燒水棒之類大功率用電器增加了意外事故發生的機率,我們應主動配合學院和學校搞好安全工作,老師一再強調,要求我們不使用違規用電器,但這都成了耳旁風,這些都是不應該的。如此低下的安全防范意識是對老師工作不尊重的表現,也是對身邊同學生命財產安全不尊重的表現,更是對自己生命財產安全不重視的表現,也是對父母的不負責任,這種表現顯然不符合社會對我們的要求,我們本應是對社會各界做出貢獻的人。由于宿舍的特征,其空間小,物品集中,又是學生居住的地方,書本、床、被褥被等易燃物較多,很容易造成危險,發生事故,否則后果簡直不堪設想。今后要謹記安全知識,時刻注意用電安全,不使用違規電器。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shiyongwen/jiantaoshu/1217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