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銷方: (以下簡稱已方)
本著公平、誠實、互惠互利的原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甲方確認乙方為甲方車輛所需輪胎定點采購供應商,現經雙方商定,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價格和質量
一、本合同購銷產品為適合甲方需求的車輛輪胎。品牌為****輪胎,具體供貨規格型號、價格詳見輪胎價格表。
二、輪胎價格表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中輪胎價格包含增值稅費、運費等。
三、乙方確保銷售給甲方的輪胎均符合國家3c強制安全認證及相關質量檢驗標準。
第二條 信用承諾
一、乙方按照服務承諾,做好相應的售后服務工作(附售后服務承諾書)。
二、乙方有義務免費對甲方車輛輪胎的正確使用方式進行指導、培訓,提高甲方車輛輪胎使用的安全性和經濟效益。
第三條 交付方式及驗收
一、甲方所需輪胎采購,應由乙方填制輪胎銷貨清單,經甲方授權人驗收人簽字確認后結算。
二、乙方銷售輪胎的交付方式為:
1、由乙方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時間負責免費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
2、甲方車輛直接到乙方營業工作場所,由乙方作業人員現場對所需更換輪胎免費安裝更換。
四、甲方應由指定人員負責對乙方交付的輪胎進行驗收。驗收中發現不符合項目的,乙方應及時進行整改解決,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相應賠償。
第四條 費用結算支付
甲方在收到發票后30天內以支票或電匯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發票全額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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