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租賃合同范本1
甲方:

乙方:
為方便服務企業的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用土地從事建造民爆物品儲存庫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土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的山地,用途為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20xx年06月01日起至20xx年05月31日止,共計10年。
第三條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支付制,租金標準為20xx元/年,于每年的6月1日支付。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提供該土地合法使用的證明材料。
2、處理、協調有關土地所有權人與周邊村民的工作、關系。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經營開展合法的經營活動。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并按規定制訂的各項管理制度。
4、應按期支付租金。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可解除合同: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經主管部門書面通知或本倉庫沒有實際存在價值的。
3、進行其他違法活動造成惡劣影響的。
4、逾期120日未支付租金的。
第七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第八條續租
租賃期滿后,甲、乙雙方自行商定。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2、本協議簽訂前,甲乙雙方于20xx年6月20日簽訂的合作協議條款實質內容繼續有效。相關的責任、義務內容按該協議執行。
3、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由當地人民法院裁決。。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幼兒園租賃合同范本2
甲方:
乙方:
甲方位于 部分房舍及院子,現轉租給乙方辦幼兒園使用,經雙方協議,共達成以下共識:
1、乙方每年 月 日付給甲方年租 元,租期為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整,合同期內租金不變。
2、在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有權對房舍和院子進行裝修改造,甲方不得給予干涉,乙方在裝修改造期間,對甲方放置在房尾和院子里的所有物品的安全概不負責。
3、甲方房屋出現漏雨裂縫、頂損等現象時,甲方應及時給予維修處理,否則因以上原因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如:無法正常招生、正常上課等),責任由甲方承擔。
4、因無法抗拒因素(如:政府及職能部門的政策變化,自然災害等)造成乙方無法正常運作時,乙方可終止與甲方制訂的合同,不屬違約。
5、在合同生效期間,若甲方以任何理由終止合同的,甲方應賠償乙方人民幣 元整,乙方以任何理由終止合同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人民幣 元整。
6、合同終止后,甲方不得以房屋復原等理由向乙方提出不合理條件,若乙方需續簽合同,則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7、合同期間,水電費用及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8、本合向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中間人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幼兒園租賃合同范本3
出租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地址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號的房屋______棟______間,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類型______,結構等級______,完損等級______,主要裝修設備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個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執行:
1.有關稅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范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范圍,由甲方出資并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范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并組織施工,竣工后,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后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___方承擔( );
所有權屬______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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