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五五”普法工作,根據“四五”普法工作的經驗教訓,提出以下八條建議,供參考。
(一)從法律上界定和明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性質和地位
盡快起草制定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法,從法律上確定黨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領導地位,強化人大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監督作用,明確和加強司法行政部門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宏觀指導、檢查督促的職能,理順和明確各有關部門的關系,把普法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
(二)把提高三種能力作為“五五”普法的重要目標
要通過法律素質教育,提高人民群眾的依法辦事能力;通過法治化實踐活動,提高領導干部的依法執政能力;通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構建和諧社會的能力。要通過實施“五五”普法規劃,使普法依法治理的服務和保障功能得到充分彰顯,社會認同感得到進一步的加強。
(三)按照由政府和社會共同推動“雙軌制”模式推進“五五”普法工作
普法教育是對公民進行素質教育的有機組成部分。“五五”普法可以嘗試借鑒社會辦學的經驗,實現由黨委政府主導向由政府和社會共同主導的轉變。黨委政府在大政方針、內容安排、制度建設、監督檢查等方面進行宏觀管理,在具體組織實施、活動安排上運用市場化的運作模式,引入競爭機制,放手讓社會力量去干,在某些領域和地方還可以占主導地位。“雙軌制”支行模式可以充分調動黨委政府和社會兩個方面的積極因素,實現“大普法”工作格局。
(四)把對弱勢群體的法制教育列為“五五”普法重點對象之一
在繼續抓好領導干部等四類重點對象法制教育的同時,應著重加強“農村村民、失業人員、失學青少年、外地民工”等弱勢群體的法制教育,并在政策、資金、物質等問題上給予傾斜和照顧,使弱勢群體和其他社會城員一樣,充分接受先進法制文化的熏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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