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治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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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治理工作制度1
一、專職治安巡邏員的管理制度
1、 社區要建立專職治安員登記簿,并建立治安員檔案。
2、 治安巡邏員參加社區學習、會議、考勤、考核獎懲。
3、 積極參加市里組織的專職治安員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業務工作培訓,集中培訓每年不得少于兩次。
二、巡邏制度
1、負責社區日常治安巡邏和重點防范工作。
2、負責社區治安秩序穩定,防止發生刑事犯罪案件
3、預防、制止破壞社會秩序和擾亂社會治安,及時提供線索。
三、法制宣傳教育制度
1、社區領導干部帶頭學法、有計劃、有內容、有時間、有記錄。
2、學習《居民委員會組織條例》、《憲法》、《婚姻法》等法律為主要的各項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得到落實。
3、 開展“法律進社區”活動。
四、國家安全防范制度
1、 認真貫徹《國家安全法》、《保密法》宣傳教育,提高社區居民的法制觀念和國家安全意識。
2、 加強社區安全“聯絡員”隊伍,制定國家安全工作細則,會議制度,工作情況報告制度,提高“反滲透、反竊密、反策反、反破壞、反心戰”意識。
五、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條例和法規。經常對社區干部進行安全防火教育,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群眾性的消防宣傳。
2、預防重大火災得到有效控制,無特大火災事故發生。
3、簽訂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
六、流動人口管理制度
1、 對流動人員進行登記、造冊。
2、 宣傳各項法律規章制度。
3、 參與社區各項組織活動。
七、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1、 簽訂出租房屋協議書。
2、 通知限期內出租雙方到社區報到。
八、精神病人防治與監護管理制度
1、 社區及時掌握居民生活動態,有情況及時上報。
2、 做好精神病人監護人員的工作。
3、 認真執行精神病人防治和監護管理制度。
九、矛盾糾紛情報信息員報告制度
1、 及時掌握社區的各種矛盾糾紛,有情況第一時間內報告辦事處。
2、 把矛盾和問題化解在基層、化解在內部、化解在萌芽狀態,結果及時反映給上級部門。
3、 開展矛盾排查調處工作,化解不安定因素,防止越級上訪事件發生。
綜合治理工作制度2
為落實部門綜治責任制,維護社會安定,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和省、市、關于依法治理的各項措施,結合部門實際,制訂本制度。
一、目標
按照屬地管理和預防為主的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加強本單位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強化法制宣傳教育和單位內部治安管理,實現單位職工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無刑事犯罪、社會治安事件,無矛盾糾紛、上訪等事項,機關文明、祥和。
二、措施
1、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健全行政一把手負總責,班子其他成員各司其職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成立由局長任組長,班子其他成員為成員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明確專人負責。做到事有人管,事有人做。
2、建立健全保障、目標管理、獎懲等單位內部治安管理工作制度,實現綜治工作日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
3、制定綜治工作長遠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明確工作目標;以人為本,加強干部職工的法制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知法、守法和用法的水平和能力。
4、落實責任,堅決看好自家門、管好自家人;做深做細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把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防患于未然。
三、崗位責任制
1、局長負總責,對綜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重大行動要親自過問。
2、支部書記協管,具體負責綜治日常工作的開展,包括普法教育、綜治工作的宣傳教育、綜治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管理以及其他需要辦理的事項。
3、分管業務副局長除自覺參與綜治日常工作外,還應從嚴要求,自覺恪守《崗位責任制》和廉政規定,確保不引起矛盾和糾紛。同時要注意溝通,要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辦事。
4、辦公室應做好機關綜治日常工作的管理:制定綜治工作長遠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草擬綜治工作總結;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成員會議,并做好會議紀錄;負責完善日常綜治工作臺帳;負責檔案的整理和歸集;其他需要辦理的事項。
5、各股室負責人,應自覺恪守崗位職責,除管理好自身外,還要服從服務于機關綜治管理工作的需要,自覺做好本股室、部門的安全防范和綜治的日常工作。
6、機關工作人員應自覺參與,做好各自的安全防范和保衛工作;自覺遵守節假日值班制度;關好門窗,防火防盜。
7、財務經辦員除自覺履行工作人員應盡責任外,還應保管好單位現金及憑證。
四、考評
根據年度個人綜治工作績效,嚴格獎懲,對不履行崗位職責、不服從機關綜治領導小組管理而出現影響單位治安形象的,與年終考評掛鉤,扣發年終綜合考評獎,年度不作為評優評先人選;對不履行崗位職責,出現違紀違規等重大刑事、治安事件的直接責任人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交由相關部門處理。
五、本制度自修訂之日起執行。
一、學校把綜合治理工作納入重要日程,與教學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同獎懲。
二、學校領導每期專門研究一次綜合治理工作,肯定成績,找出差距。
三、校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及所屬綜治辦要召開會議,分析研究校內治安動態。
五、重大節日、敏感時期前,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要召開會議制訂預案,做到超前部署。
六、節假日,校領導要值班巡邏,做到問題發現早,反饋快,整改及時。
七、綜合治理辦公室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發現漏洞,及時提出整改措施。
八、門衛室要經常將社會治安動態,提供給校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積極提出工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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