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的范文
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附件一)號: 住所:
身份證(附件二)號: 住所:
乙方(受讓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營業執照見附件三)
鑒于
(1)邢臺縣凱茂焦化實業有限公司(下稱“目標公司”)(營業執照附件四)成立于2003年10月15日,注冊資本人民幣【600】萬元,注冊地位于:
(2)甲方為目標公司全部股東,合計持有目標公司100%的股權,其中李開*先生持有目標公司【37.5】%的股權(人民幣225萬元出資),李凱林*先生持有目標公司【62.5】%的股權(人民幣375萬元出資)。
(3)目標公司持有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開戶許可證、《獨立洗煤企業煤炭經營資格證》、《取水許可證》、240萬噸/年二期160萬噸重介洗煤技改項目立項備案通知、240萬噸/年二期160萬噸重介洗煤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批復。其中,營業執照(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組織機構代碼證(有效期至2012年11月3日)及《獨立洗煤企業煤炭經營資格證》(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均已過期。
(4)目標公司現有資產見資產清單(附件五)。
(5)目標公司現有員工及薪資水平見員工名單(附件六)。
(6)目標公司現有負債情況見負債清單(附件七)。
(7)目標公司與邢臺縣桃紅坡鎮侯家坪村村民小組于2003年10月1日簽訂之《土地租賃合同》約定,目標公司租賃土地300畝,租金1000元/畝/年,租期30年。租金每年支付兩次,支付時間為每年10月1日和次年6月1日。
(8)乙方擬受讓甲方持有目標公司的100%股權,開展洗煤業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將其持有目標公司100%股權(含目標公司的資產和權益)轉讓乙方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目標公司股權轉讓標的
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標的為:甲方持有目標公司的100%股權(含目標公司資產及相關權益)具體為:
(1)李開*先生持有目標公司37.5%的股權(即:225萬元人民幣出資);
(2)李凱林*先生持有目標公司62.5%的股權(即:375萬元人民幣出資)。
第二條 股權轉讓價款與支付
1.股權轉讓價款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出讓目標公司100%股權(即【600】萬元人民幣出資)價格為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 】圓整),其中:
(1)李開*先生出讓其持有目標公司37.5%股權價格為¥ 元整(大寫:【 】圓整);
(2)李凱林*先生出讓其持有目標公司62.5%股權價格為¥ 元整(大寫:【 】圓整)。
2. 股權轉讓價款支付
(1)股權轉讓價款采用分期(二期)支付方式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第一期股權轉讓價款: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甲方股權轉讓價款的【30】%(即人民幣【 】元整)。
第二期股權轉讓價款:在甲方與乙方就目標公司100%股權轉讓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完成,并雙方在 報紙上公告【3】個月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確認:公告并不免除甲方對目標公司股權轉讓前債務的承擔/清償義務),且在全部滿足如下條件時,乙方支付甲方股權轉讓價款的【70】%(即人民幣【 】元整),但應扣除應由甲方承擔的債務、稅款及罰金/滯納金等款項。
a.如目標公司存在因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完成前已存在事實而形成債務、行政處罰、稅款補交或其他索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本協議簽署時已書面披露或未披露的),甲方已經全部足額清償完畢;
b.甲方未違反本協議第七條第1款聲明與保證或第2款甲方特別承諾;
c.甲方已經全面履行本協議中約定的其他義務;
d.甲方簽署且已向乙方提供保證函(附件八:不可撤銷保證函)。
(2)甲方指定接收乙方支付股權轉讓價款的銀行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銀行:
開戶名稱/姓名:
銀行賬號:
第三條 目標公司交割及工商變更
1.在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甲方負責與乙方辦理完畢目標公司交割。目標公司交割完成后,雙方在交割清單上蓋章簽字確認,交割清單雙方蓋章簽字日為交割完成日。交割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a.目標公司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開戶許可證、《獨立洗煤企業煤炭經營資格證》、《取水許可證》、240萬噸/年二期160萬噸重介洗煤技改項目立項備案通知、240萬噸/年二期160萬噸重介洗煤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批復以及其他歸屬于目標公司的證照;
b.目標公司的財務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報表、賬冊;
c.目標公司的所有合同或協議;
d.目標公司的法人治理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歷次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
e.目標公司資產清單(見附件五)所列資產;
f.其他所有屬于目標公司的文件資料和物品。
上述交割完成并不免除甲方在本協議第七條第2款所述之證照延期、更新、年檢或備案等義務。
2.甲方收到第一期股權轉讓價款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方應負責辦理完畢目標公司100%股權轉讓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至少包括100%股權轉讓乙方、法定代表人、董事、經理、監事變更和章程修正備案)。
第四條 過渡期
1.本協議約定的過渡期為本協議簽署日至目標公司股權工商變更完成日(下稱“股權工商變更日”)。
2.在過渡期內,甲方應按照一個盡職管理者的標準管理經營目標公司,不得故意損毀、轉移目標公司資產(包括但不限于已提交給乙方的目標公司資產清單內的資產)。
3.在過渡期內,除本協議特別約定外,未經乙方書面許可,甲方不得以目標公司對外提供擔保、簽署或解除合同、處分債權、錄用新員工、調整薪酬,不得以目標公司全部或部分資產為標的與他人簽署任何轉讓、合作協議,亦不得對目標公司全部或部分資產作出質押、抵押及托管等處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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