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需求不足的直接原因是失業率不斷升高,勞動就業嚴重不足,制約了城鄉居民特別是農民收入的較快增長,導致社會有效需求不足。要保持必要的消費力度,一般來說,居民收入增長率應大體等于經濟增長率。這是啟動消費的前提條件。近年來,居民收入增長勢頭減緩,特別是農民收入并沒有因為經濟的高速增長而出現同步增加。1998年固定資本投入增長了13.9%,而占總需求將近一半的居民消費只增加了5.9%,低于GDP增長率將近兩個百分點。間接原因主要有三點:一是心理預期因素。人們看到失業人數增多。對收入增長的預期減弱;二是農村城市化水平過低、城市化落后于工業化已成為我國戰略發展過程中的一個明顯缺陷,成為抑制需求的長期隱患;三是收入差距擴大,降低了整體消費傾向。
一、擴大內需的財政政策選擇
迄今為止我國政府為治理通貨緊縮,擴大內需主要采取增發國債、增加政府投資與支出方面的措施,而不強調減稅方面的措施。盡管政府投資的乘數作用遠大于減稅的乘數作用,而且現在又正是融資最便宜的時候,但也不能無視減稅的積極效應。減輕稅負是運用稅費杠桿,將購買力留于民間,以促進民間的投資需求和消費需求。減稅和增支對促進需求、刺激經濟發展的效果是相似的,都可以說是增加需求的政策。但減稅措施更能直接啟動民間需求,是增發國債所不能及的。我國雖然采取了一些減免稅費的措施,如停征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提高出口退稅率、用國產設備進行技改的稅收抵免、房地產二級市場減免稅、支持西部大開發、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和農業的優惠政策,等等,但沒有形成系統的減稅政策。事實上,這幾年稅收總量在大幅度增加。1994年全國稅收收入不過5126.9億元,1999年增加到10682.6億元,增長近一倍,到2001年躍增到15162.5億元;稅收增長速度又大大超過GDP增長速度,如2001年我國稅收增長20.6%,比GDP增長7.3%超過近兩倍。由此可見,現行財政政策對民間投資的復蘇和消費需求的擴張具有負效應。因此,適度減稅是拉動民間投資與需求的有效政策工具。(注:1994-2000年有關數字,根據《中國統計年鑒(2000)》和《中國統計摘要(2001)》有關資料計算。GDP增長率按當年價格計算。2001-2002年有關數字,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信息《國網宏觀經濟》2002年第2期和《中國財經報》2002年1月11日有關數字計算。)
筆者認為,“十六大”報告的精神就是要按照江x同志“三個代表”的精髓堅持與時俱進,實現理論創新和制度創新,消除現存的一些體制性和政策性的障礙。因此,堅持適度減稅是拉動民間投資與需求的現實選擇。
“適度減稅”,說完整一些就是完善稅制,適當減稅。適度減稅的目的是為了發揮其積極效應,刺激生產和消費,促進產業結構、產品結構和經濟結構的調整,提高我國企業的投資能力和國際競爭能力,促進消費結構升級。稅收政策對刺激內需具有重要作用。凱恩斯理論認為,稅收對總產出的乘數效應是負的,即對經濟是緊縮的;供給學派認為,較高的邊際稅率防礙了經濟活動水平和增長率;經濟增長理論認為,稅收至少會降低產出水平的路徑和向穩態轉型期間的經濟增長率;內生增長理論認為,永久提高稅率會永久降低經濟穩態增長率;而新古典增長理論認為,稅收對經濟增長的影響是暫時性的,資本和勞動的所得稅雖然降低了穩態收入水平,但是它們對經濟穩態增長率沒有作用。雷貝洛(Rebelo)和佩科里諾(Pecorino)定量分析的結果表明所得稅的效應是降低經濟增長率,德弗羅(Devereux)和洛夫(Love)定量分析的結果表明資本所得稅、工資所得稅和消費稅都降低了經濟增長率??梢姸愂张c經濟增長負相關,較高的邊際稅率阻礙經濟發展是不爭的事實。適度減稅能使企業降低成本,增強競爭力與提高供應的積極性,所以供給學派又把它算做“供給”政策,即向供給方面傾斜的政策。因此,減稅是刺激民間投資、治理通貨緊縮或通貨緊縮趨勢的一種手段,也是增加居民收入、刺激消費的重要經濟杠桿。
(一)實施適度減稅政策的必要性
1.加入了WTO,減稅是稅收競爭的要求。
世界性的減稅趨勢是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國際競爭加劇的產物。其目的是刺激需求和投資、提高本國企業的競爭力和促進資源向本國的流動進入新世紀,隨著經濟全球化的快速發展,各國紛紛推出了減稅方案,形成世界性的減稅趨勢和潮流。參與這一行動的國家有法國、美國、德國、加拿大、英國、瑞典、荷蘭、意大利、比利時、葡萄牙、波蘭、羅馬尼亞、愛爾蘭、印度、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以色列、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希臘、捷克、澳大利亞、俄羅斯等國家。目前這一減稅浪潮勢不可擋。我國已經加入了WTO,全球性國際競爭的壓力與世界性的減稅趨勢必然對我國產生重大的影響,如果我國的稅率偏高就會影響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因此,正確評價稅率高低以確定是否需要順應潮流實施減稅是必然選擇。
2.稅收收入超常增長,有減稅之必要。
在通常情況下,我國的稅收彈性系數應當小于1,至多等于1,這是由我國的稅制結構決定的。因為,我國一直實行以商品稅為主體的稅制結構,商品稅(即流轉稅)占稅收收入的比重平均在70%左右,由于商品稅以商品流轉額為計稅依據,采用比例稅率,因此,從理論上講,商品稅的收入至多只能與GDP同步增長。以商品稅為主體的稅制結構其稅收彈性系數只能小于1.1994-1996年我國稅收彈性系數分別為0.59、0.71和0.89,這表明稅收收入的增長速度低于GDP的增長速度,屬于正常增長范圍。但是從1997年起稅收彈性系數分別為1.98、2.40、3.33、1.99、2.84,平均為2.93.數據說明,從1997年起特別是1998-2001年4年間在GDP增長速度比以前相對下降的情況下稅收收入卻出現了超常速增長。由于稅收超常增長帶來稅收收入占GDP的比重不斷提高,由1997年的11.1%提高到2001年的15.8%,平均每年增長1.2個百分點。這表明近幾年來稅收收入的增加是超常的。稅收收入超常增長阻礙了民間投資的機制性復蘇與繁榮,也妨礙了居民收入的正常增長,影響了投資需求和消費需求的擴張,所以必須適度減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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