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 則
1.1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由于惡劣天氣(如濃霧、冰凍、大風、龍卷風、暴雨、雷暴、冰雹、洪水等)引發突發生產事故(以下簡稱突發事故)的危害,及時組織搶修,保障電網的安全運行和電力可靠供應,特制定本預案。
1.2 公司成立惡劣天氣應急指揮部,負責對公司惡劣天氣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
1.2.1 惡劣天氣應急指揮部由總經理擔任總指揮,其他公司領導擔任副總指揮,由生產技術部、安全監察部、行政工作部、政治工作部、工會、調度通信中心、輸配電工作部、變電工作部、市場營銷部、農電發展部、啟元公司、各供電所等部門的負責人組成。指揮部設在五樓應急指揮中心。
1.2.2 惡劣天氣應急指揮部下設惡劣天氣應急處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生產技術部。
1.3 接到惡劣天氣預警信息后,應急處理辦公室宣布啟動本預案,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做好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理。
1.4 遇到惡劣天氣,公司所屬各單位應同時啟動本部門的應急預案,在應急辦的統一領導下處理突發事故。
1.5惡劣天氣應急工作應當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安全高效的原則。
2 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惡劣天氣應急領導小組
2.1.1公司成立惡劣天氣應急領導小組。
2.1.2 公司惡劣天氣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事故應急救援與處理法規、規定;
(2)接受市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就公司應急處置工作請求當地政府提供應急援助;
(3)統一領導公司突發事件搶險及應急處理工作;
(4)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
(5)宣布公司進入和解除預警狀態;
(6)宣布公司進入和解除應急狀態;
(7)決定實施和終止應急預案;
(8)發布相關信息;
2.2 惡劣天氣應急辦公室
2.2.1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惡劣天氣應急處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生產技術部,負責日常工作。
2.2.2辦公室主要職責:
(1)落實應急領導小組部署的各項任務;
(2)監督執行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應急指令;
(3)組織制訂應急預案,并監督執行情況;
(4)掌握應急處理情況,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應急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2.3惡劣天氣應急專業工作組
惡劣天氣應急辦公室下設電網調度(設在調度通信中心)、設備檢修(設在輸配電工作部和變電工作部)、事故調查(設在安全監察部)、營銷服務(設在市場營銷部)、物資保障(設在物流分中心)、保衛(設在保衛部)、后勤保障(設在生活服務中心)、新聞發布(設在政治工作部)等突發事件應急專業工作組,負責落實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協調指揮專業應急工作。
3 信息收集發布和報告
3.1 信息系統
3.1.1 公司建立惡劣天氣及惡劣天氣引發突發事故信息的收集、發布和報告系統。惡劣天氣信息的收集及構成災害等級的確定、信息發布和報告的責任部門為調度通信中心。調度通信中心根據地調通知或XX市氣象臺發布的惡劣天氣預報通知后,及時通知發布惡劣天氣信息。
3.1.2 突發事故等級確定的責任部門為調度通信中心。
3.1.3 突發事故情況向上級(市公司、市委、市政府、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的報告由責任部門按照統一協調的原則向各自歸口部門匯報。
3.1.3.1 向市公司、市委、市政府報告的責任部門為行政工作部。
3.1.3.2 向市公司各專業部門(安監、生技、調度、營銷、農電等)報告的責任部門為各專業對口部門。
3.1.3.3 向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的責任部門為安全監察部。
3.1.4 可能對用戶造成影響或已經造成影響的,向用戶傳送信息及解釋工作的責任部門為客服中心。
3.1.4.1 市場營銷部應建立重要用戶聯系制度,明確聯系責任人,應聯系的用戶,并取得這些用戶的有關資料(如負責電力的領導或管理負責人)及聯系方式。
3.1.4.2 在收到有可能引發停電事故的惡劣天氣信息時,由聯系責任人負責對聯系的用戶通報情況,做好發生停電的事故預想和防范措施。
3.1.4.3 在發生事故造成重要用戶停電時,由聯系責任人負責對用戶聯系并作好解釋工作。聯系責任人在突發事故對用戶造成影響后應立即進行聯系解釋;在事故發生2小時內應到達聯系的用戶(夜間發生事故應在6小時內到達用戶)。
3.1.4.4 對供電可靠性要求高的用戶,市場營銷部要對用戶的供電方式及措施進行檢查,必要時督促這些用戶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如采用雙電源供電方式或配備備用發電設備等)。
3.1.5 可能對農電系統造成影響或已經造成影響的,向農電系統傳送信息及解釋工作的責任部門為農電發展部。
3.1.5.1 建立農電單位聯系制度,明確聯系責任人,取得這些單位的有關資料及聯系方式。
3.1.5.2 在收到有可能造成突發事故的惡劣天氣信息時,市場營銷部聯系責任人負責對重要用戶單位通報情況,做好發生停電的事故預想和防范措施。
3.1.5.3 在發生突發事故造成停電時,農電發展部聯系責任人負責對各鄉所進行聯系并作好解釋工作。
3.1.5.4 聯系責任人負責對聯系單位的供電方式及措施進行檢查,必要時督促用戶采取保電措施。
3.1.6 新聞的收集、向新聞媒體的信息發布及向社會發布信息的責任部門為政治工作部。
3.1.6.1 由政治工作部負責建立新聞單位聯系制度。
政治工作部應建立與新聞媒體的常態聯系機制,協調新聞媒體形成電力新聞報道前的通報制度。
3.1.6.2對需要向新聞媒體及社會發布的信息由應急辦審核批準,由政治工作部負責發布。
3.2 信息的收集和發布
3.2.1調度通信中心應與地調和氣象部門保持聯系,隨時取得惡劣天氣信息。
3.2.2 其他部門在取得惡劣天氣信息時,應及時向調度通信中心及應急辦公室報告。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shiyongwen/245870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