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何謂“時間”?時間的所謂“本質”是什么?何謂“時間意識”或“時間觀念”?它們的所謂“本質”又是什么?這篇文稿并無這樣的意圖,對諸如此類既古老又“純粹”的時間哲學問題進行求索和提供答案。
關鍵詞:時間觀念;中西傳統;時間觀
Abstract: What says “the time”? What time so-called “is the essence”? What says “time consciousness” or “the time sense”? What their so-called “is the essence” also? This draft and does not have such intention, to so forth both ancient and “purely” the time philosophy question carries on seeks and provides the answer.
key word: Time sense; China and the West tradition; Time view
概述
本文將集中研究以下幾組同時間哲學有聯系的理論專題。第一組是與人的“時間觀念”相關聯的理論專題。其中包括:如何“還原”出時間觀念的問題;時間觀念中的時間樣式的劃分問題;時間觀念形成的淵源問題;時間觀念中的時間維度問題。附帶說一句,此處提到的“時間觀念”是超地域、跨文化的,對任何民族均一視同仁。因此,它可以為研究和比較中西方傳統哲學中的時間觀奠定一個普遍適用的理論基礎。第二組理論專題是:首先縱覽中西方時間觀的概貌,然后分別介紹中國和西方傳統哲學中的幾種有代表性的時間觀。其中包括三個理論專題:(1)綜述中西方哲人對時間觀念作出的不同解釋。(2)綜述中國傳統哲學中從《易經》開端的某些學派的時間觀,這個專題主要涉及先秦時期的《易經》、儒家(孔子和孟子)、道家(老子和莊子)、墨家和《易傳》中獨具特色的時間哲學及其時間觀,力求做到“見一斑而窺全豹”。既然只見“一斑”,戰國后期的“諸子”,兩漢以降的董仲舒、王充、魏晉玄學、中國佛教和宋明理學……的時間哲學及其時間觀皆付之闕如。至于設定超越時間之流的時間觀,如董仲舒所云“天不變,道亦不變”的“天道不變說”的超時間觀,又如《大乘起信論》標榜的“一心二門”論,其中涉及與“心真如門”相關的“真如不生不滅”的超時間觀,由于篇幅所限,不得不或者割愛或者點到為止。(3)綜述西方傳統哲學中的某些類型的時間觀,重點介紹延續兩千余年從柏拉圖、亞里士多德經圣·奧古斯丁到牛頓、康德等為數不多的幾位先哲的時間哲學。比方說,基督教教義和基督教哲學涉及的某些時間問題,例如,是上帝在現成的時間流程中創造世界萬物?還是上帝既創造了世界萬物,又創造了用來創造萬物的時間流程和萬物演變的時間流程?均在略加點染之列。第三組理論專題是:對中國和西方傳統哲學的時間觀中幾個發人深省的方面作一些對比研究。筆者概括出了以下五個方面:(1)觀察時間與體驗時間;(2)時間之“體”與時間之“用”;(3)依存時間(相對時間)和純粹時間(絕對時間);(4)實在性時間和非實在性時間;(5)線行性時間和周行性時間。要作兩點說明:其一,為了設定以上五個可資對比的方面,筆者不得不自創了一組同中西方時間哲學有關的術語。其二,中國和西方傳統哲學中各自的時間觀的獨特之處遠不止以上幾個方面,筆者不過是列舉出其中的較為醒目者而已。
一、事象世界及其時間流程時間是流動不已的。
時間之流總是事象的運動變化中的時間之流。換言之,事象世界的動態過程或行為過程中蘊涵著時間進程。既然探討時間之流的問題牽涉到事象及事象世界,所以有必要對后者作一些簡要的說明。所謂事象,包括有形體之象的各式各樣的物體,有相狀之象的聲音、氣味、味道、硬度、溫度、濕度等等,有動態之象的位移、運動、變化、發展、動作、姿態等等。凡事象皆有形象,都是可觀察感知的。(參見拙文《事象·關系·過程--兼論“物”、“心”和“人”》,載《思想戰線》2001年第5期。〖ZW)〗從某種事象哲學的視域去審視,即可認定,事象及其形象均為“合成性”的,因此有可能在事象哲學的視域中對它們作出相應的“分解”。同理,從上述事象哲學的視域去審視,還能認定,事象世界內的時間之流也是“合成性”的,對任何樣式的時間進程也能進行相應的“分解”。分解事象世界內的各種時間之流,需要尋找一組既相關又合適而且可操作的術語,筆者選擇了胡塞爾在闡釋現象學方法時創立的“懸擱”、“還原”、“剩余”等可操作的術語。應該作一點聲明:當我使用此類術語時,已經在不同程度上離開了胡塞爾賦予它們的原義。事象及其形象在事象哲學層面上的分解可以采取幾種方式,其中的一種方式只涉及事象的可觀察感知的形象。運用這種方式可將事象的形象中屬于或被稱為“物象”的方面“懸擱”起來,“剩余”的則是屬于或被稱為“實象”或“映象”的方面。倒過來講,將事象的形象中屬于或被稱為“實象”的方面“懸擱”起來,“剩余”的就是屬于或被稱為“物象”的方面。打個比方,如果事象及其形象是個硬幣,其一面是“物象”,翻過來,另一面就是“實象”。說到底,“物象”、“實象”云云,不過是同一形象的兩個不同的“顯示面”或兩種不同的“說法”而已。舉個例子,被我們叫做“書桌”的那個事象有形體之象,桌面是長方形的,有四條桌腿……如此種種,從一個方位去審視,這里有一個名為書桌的事象及其形體之象的“物象”,至于它又是視覺之內的“實象”就不作考慮了(已經“懸擱”起來了)。換一個方位去審視,我們看見了一個名為書桌的事象及其形體之象,在視覺中有一個關于書桌的形體的“實象”,至于這個“實象”是否來自它之外的“物象”則勿須過問了(已經“懸擱”起來了)。對事象世界內蘊涵于各種形象中的時間之流,也可運用上述方式作出相似的“分解”。還記得古希臘哲人赫拉克里特說過的一句名言:“你不可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流”,“因為河水中的水是不斷更新的”。其理由是,一切都在變動,河水也潺潺流動,第二次涉足的河水不再是第一次涉足的河水了。河水流動暗示時間流動,時間流動潛藏于河水流動之中。時間之流像河流一樣滾滾向前,因此第二次涉足的時間段已經不同于第一次涉足的時間段。流動的河水之象以及相關的時間之流,從一個方位上講,它是“物象”中的時間之流。換個方位講,它又是赫氏觀察感知著的“實象”中的時間之流。其實,事象的形象中的時間流程在傳統的本體論意義上是“中性”的。區分“物象”中的時間流程和“實象”中的時間流程,區分“客觀時間
”和“主觀時間”,不過是按照事象哲學的要求,從兩個不同的角度去審視同一個事象世界及其形象中的時間流程而已。這種區分并不包含傳統的“唯物”或“唯心”之類的本體論或認識論的預設或承諾。之所以對“中性”的時間流程作出上述區分,是因為筆者篩選了“實象”中的時間流程作為思考與時間有關的哲學問題的基石。感覺知覺的“實象”經常潛入記憶之中,在回憶活動里轉化為與“實象”對應的“心象”。同理,“實象”中的時間流程也經常轉化為回憶中的與“心象”相關的時間流程。“實象”和“心象”中的時間流程,再加上想象著和思考著的時間流程,構成了“時間意識”或意識到的時間流程。時間意識經過提煉、整合萌生了“時間觀念”。時間觀念是筆者選取的研究某些時間哲學問題的起點和支點。古今中外的哲人直接面對的是自己的或他人談論著的時間意識或時間觀念,然后推演并建構他們的時間觀和相應的時間哲學。正因為如此,由事象世界中的時間之流“還原”而成的時間觀念,同樣可充當對中西方傳統哲學中的時間觀進行比較研究的起點與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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