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養殖合作協議書
合 作 協 議 書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本著風險共擔,利益共贏的原則,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雙方達成養殖生產合作協議,自愿簽訂本協議書。甲方提供養殖資金;乙方聘請養殖工人、獸醫及置辦養殖所需物品設施、種苗,負責養殖生產、銷售。
二、雙方協商確定,甲方先期投資--------元,股東合作協議書。用作啟動資金,乙方進行實際操作并把資金詳細用處報知甲方。
三、運行后,乙方每晚把養殖場內情況及資金出處報知甲方。
四、甲方如果半途而廢,其先期投入作廢,不予退還;乙方如果中途退出,要賠償甲方所有先期投入資金。
五、具體養殖操作由乙方執行或由甲方派一人來場協助乙方執行。年底扣除實際的開銷,剩余的利潤部分,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六、養殖經費、利潤支付方式:雙方協商或者打入對方銀行帳戶,
甲方開戶銀行:_______甲方銀行賬號:__________
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乙方銀行賬號:__________
七、以上事實清楚,甲乙雙方無異議。學習合作協議書。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各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民地 甲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乙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篇二:某縣項目養殖合作協議書
-----年產業扶貧項目養殖合作協議書
甲方:--------------養殖專業合作社(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村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代表:
為大力發展生豬養豬殖業,真正使農民增收致富,甲、乙雙方通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下,達成如下養殖合作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乙方的協助下完成土地租憑工作,完善好用地相關手續,并且土地租金一次性撥付在雙方協定賬戶上。
2、甲方在建設工程中要堅持環保設施建設同步進行,完善好環評等相關手續,做到不污染環境。
3、股權由甲方組織逐一明確到各社員戶(含龍頭企業和農戶),并統一發放股權證明書;股權的具體管理辦法(含社員戶之間的股權流轉等)由甲方研究決定。
4、甲方優先解決重點貧困戶就業,支持貧困戶參予生豬養殖,并給與勞動報酬。在滿足重點貧困戶需求的前提下,再行考慮其他農戶參與生豬養殖;如當地愿意參與養豬的非貧困戶已超出用工需求,則按一定方式進行輪回(重點貧困戶不納入輪回范圍,待脫貧后納入輪回);如本村參與養豬農戶用工不能滿足需求時,甲方有權打破行政轄區界限解決其他村貧困戶進行養殖。
5、甲方負責項目建設過程組織管理以及建成后生產全過程的一切管理工作。
6、甲方將年收益按雙方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7、甲方所占用土地養殖臨時用地,不得變更其使用性質。因其它原因終止養殖后,必須對所占用土地進行復耕,并交還乙方使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項目要求負責召開民大會,討論確定土地租用、貧困戶和非貧困戶入股等事項,并做到公開、透明。
2、依據自愿、公開和優先照顧重點貧困戶的原則,結合村民大會的決定,對參與養殖的農戶進行公示和公告。
3、按項目要求配合甲方做好村民聯建圈舍事宜,并做到公開、透明。
4、組織、協調甲方做好養殖場建設用地事宜,甲方在建設過程中,乙方不得阻擾甲方施工、建設和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不得損害甲方的人、財、物,若乙方阻擾甲方施工、建設和生產經營及管理活動,致使甲方造成損害的,所受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面賠償。
5、每年將股本金(即扶貧資金)取得的年度收益情況進行公示和公告,并主動接收全體村民的檢查和監督。
6、與甲方配合做好項目其他相關事宜。
三、本協議有效期暫定為五年(協議期滿后,再根據雙方意愿,再續簽),從-----年 月 日起到年月 日止。協議到期后,甲、乙雙方根據需要簽訂新的協議。
四、本協議一式五份,甲方、乙方、縣扶貧辦、縣財政局、縣畜牧局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
地址:
簽約日期:
乙方:(蓋章) 乙方代表: 地址: 簽約日期:
篇三:農村養殖合作協議書
養殖合作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快產業結構調整,發展區域經濟,壯大經濟實力,雙方經協商一致,本著風險共擔,利益共贏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提供雞苗、置辦養殖所需物品設施(周邊圍欄、雞舍、盛蛋器具等)、疫苗;乙方(人及家庭成員)負責平時的養殖生產及管理。
二 乙方本人或其家庭成員負責對蛋雞的飼養、管理、產蛋等事項;
三、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養殖技術養殖;
四、 蛋雞所產蛋必須由甲方進行收購,收購價格由甲方按市場情況進行收購。乙方不得擅自將蛋出售給他人或企業;
五、乙方飼養的蛋雞到產蛋尾期時由甲方派人進行回收,乙方不得將其由于、私留、出售等自行處理活動;
六、乙方每天出售蛋個數由甲方收購負責人收購并確定其個數,并經乙方確認,確認無誤后由甲乙雙方簽字;
七、乙方每月底憑相關單據到甲方財務部門領取售蛋金;
八、乙方除有特殊原因外不得在月底前去甲方財務部門領取售蛋金,如有特殊原因,須向有關人員申明,經乙方有關人員確定后方可領取;
九、養殖期限為從為止,乙方為到養殖期限前不得提前退出;如有續養者乙方須在到期前兩個月與甲方簽訂續養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字): 甲方代表人(簽字):
合同簽訂地點: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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