詮釋弗雷格的涵義論文
[關鍵詞]弗雷格;涵義;指稱
[摘要]區分語言表達式的涵義和指稱是弗雷格意義理論的著名觀點,但由于弗雷格從未給“涵義”以精確的定義,因而涵義問題至今仍然是哲學,尤其是語言哲學爭論的焦點問題。從認知價值和同一關系兩方面,弗雷格認為必須區分涵義和指稱。涵義在弗雷格系統中主要有三種功能,由于概念模糊而功能廣泛,弗雷格的涵義概念產生了諸多困惑。
區分語言表達式的指稱和涵義是弗雷格意義理論的著名論點,弗雷格通過討論專名、概念詞和句子這三種語言表達式的涵義和指稱及其區別闡釋,他的意義理論的思想。但是,由于弗雷格從未給“涵義”以精確的定義,只是給出一些說明的例子,因而,弗雷格的“涵義”問題至今仍然是哲學家們爭論的一個謎點。這個問題之所以仍然值得探討,首先是因為哲學家們和語言學家們對弗雷格意義理論的基本教條的理解分歧無存;其次是因為對弗雷格“涵義”概念引起的問題的解決推動了當今意義理論的發展。
一、區分涵義和指稱的理由
專名是指涉一個特定對象的符號或名稱,相當于自然語言中的單獨詞項,邏輯中的個體常項,如,“晨星”、“暮星”等。在語句中起到專名作用的成分的是指稱一個特定的對象的詞組,如,“那個亞歷山大的老師”。指稱一個對象的名稱、指稱一個特定對象的詞組,在弗雷格看來都是專名。他是從區分句子的指稱和涵義,進而區分專名和概念詞的指稱和涵義的。歸納起來,他對涵義和指稱的區分主要作了如下兩方面論證:
(一)認知價值論證
弗雷格根據康德關于分析陳述和綜合陳述區分的觀點,分析了a=a和a=b兩個句子認知意義的識別。如,“晨星是晨星”,“晨星是暮星”,這兩個句子雖然都體現了一種關系,但它們在認知上的價值是不同的。a=a的有效性是先驗地可識別的,是分析的。即使不能識別晨星的人,也能證明“晨星是晨星”是有效的。a=b則包含了知識的擴展,其有效性是經驗地可識別的,是綜合的。即使是在今天,要辨認a和b兩個名字或符號標志的是同一顆行星也是需要經驗驗證的。
“22=4”和“2·2=4”這兩個等式表達的是不同的思想,但是這兩個等式的左邊“22”和“2·2”可以互相替代,因為這兩個符號有相同的指稱。因此,“22=4”和“2·2=4”這兩個思想不同的等式有相同的指稱。同樣,“晨星是一顆行星”,“暮星是一顆行星”,雖然這兩個句子由于“晨星”和“暮星”的指稱相同而真值相同,但是它們所表達的思想是不同的,因為不知道晨星就是暮星的人,會以為這兩個句子中一個是真的,而另一句是假的。因此,對于認知者而言,a=a和a=b兩個句子認知意義是不同的。
(二)同一關系論證
a=b要表達的似乎是“a”和“b”這兩個符號或名字所命名的同一事物,從這個意義上說,如果a=b是真的,那么a=a和a=b的認知價值就基本相同了。但既然用了a和b兩個不同的名字,顯然兩個名字的意義除了對象以外,還有其他未盡之意。這未盡之意就是用不同的方式來命名同一個對象。“那個亞歷山大的老師”、“那個出生在斯塔吉斯的古希臘的哲學家”兩個符號的差異不在它們所命名對象的不同,而在于由于命名者的語境(或背景知識)不同,在于對同一個對象的給出方式不同。可見,符號“a”和“b”的差異只是在對象給出的方式或語境方面。
由此,弗雷格認為,“必須區別涵義和指稱”。弗雷格明確指出,專名的指稱就是專名所命名的對象;概念詞的指稱是概念,概念的外延是對象;直陳句的指稱是它的真值,直陳句的.涵義是它包含的思想。但卻沒有明確指出專名和概念詞的涵義是什么,如何定義“涵義”。
二、語言表達式的涵義在弗雷格系統中的功能
弗雷格首次區分了專名的涵義和指稱,從此關于專名的意義問題便產生了兩種對立的觀點:第一,專名有指稱無涵義;第二,專名有涵義而僅僅在下述條件下有指稱:只有一個且僅有一個對象滿足專名的涵義。由此看來,專名的涵義問題是兩種對立觀點爭論的交點。專名,乃至語言表達式的涵義問題在弗雷格理論系統中具有重要的地位,這取決于涵義在弗雷格系統中的多種功能。
(一)涵義是給出表達式指稱的媒介
根據弗雷格反對邏輯心理主義原則,必須把心理學的東西與邏輯的東西區別開,把主觀的東西和客觀的東西區別開。因而必須把語言表達式的指稱與個別心靈的表象圖像區別開。如上所述,專名的指稱是它表示的對象,但是對于弗雷格來說,名字或符號并不能直接與其對象聯系,需要借助于一定的語境,或者通過符號出現的方式與其表示的對象聯系起來。當出現“亞里士多德”這個專名時,可能通過考察出生地,把那位古希臘人與這個專名所指的對象聯系起來,也可能通過他與其他人的關系,把那位柏拉圖大學生和亞歷山大大帝的老師與這個專名的所指聯系起來。如果把符號的給出方式理解為弗雷格意義上的專名的涵義,那么“專名通過涵義的媒介并且僅僅通過這種媒介與對象聯系在一起”。
弗雷格指出,概念詞的指稱是概念,概念的外延是對象。在42=4·4這個等式中,不是概念的簡單相等,而是對象,即概念的外延之間的相等。所以可以斷言,兩個概念詞的指稱相同,且僅當其從屬的概念的外延重合。那么概念詞如何與其表示的對象聯系起來呢?弗雷格雖未明確說明概念詞的涵義是什么,但根據他“必須在句子聯系中研究語詞的指稱,而不是個別地研究語詞的指稱”的基本原則,可以把概念詞的涵義理解為(表達句子的)思想的一部分。這樣便可以認為,概念詞是通過它的涵義與它所屬的概念的外延相聯系的。正如弗雷格所說:“不僅對于專名,而且對于概念詞,邏輯必須都有要求:從語詞進到涵義,并且從涵義進到指稱,這是毫無疑問的。否則就會根本無法談論指稱。”
從語詞進到涵義,并從涵義進到指稱的思想是否能推廣到對直陳句的分析上呢?“晨星是一個被太陽照亮的物體”和“暮星是一個被太陽照亮的物體”這兩個句子的思想是不同的,但如果我們知道晨星就是暮星,那么我們便知道這兩句的真值是相同的。如果我們用“暮星”替換前一句中的一部分“晨星”,便得到與前一句具有同一關系的后一個句子。顯然,這兩句相同的是真值,而不是思想。所以弗雷格明確指出,直陳句的涵義是其思想,直陳句的指稱是其真值,并由這個假設推導出兩個重點結論:第一,如果一個句子的真值就是它的指稱,那么所有真句子就有相同的指稱,所有假句子也有相同的指稱。第二,保真互換原則,即當句子的一部分被指稱相同而涵義不同的一個表達式替代時,句子的真值保持不變。因此,“一個斷定句含有一個思想做涵義(或者至少要求含有一個思想作涵義);這個思想一般是真的或假的;就是說,它一般有一個真值。”這樣,對于直陳句而言,仍然是從句子進到涵義,并從其涵義進到指稱的。由此可見,涵義是聯結語言表達式與其指稱的認識論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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