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如何完善曲式與作品分析課的教學評價體系,筆者借鑒美國教育家布盧姆的教學評價體系進行了探討與研究。
關 鍵 詞:曲式與作品分析 布盧姆 診斷性評價 形成性評價 總結性評價
教學評價是依據一定客觀標準,通過各種測量和相關資料的收集,對教學活動及其效果進行客觀衡量和科學判定的系統過程。它是教學過程的一個重要環節,在具體教學過程中,教學效果如何?學生是否掌握了預期的知識或技能?教學目標是否得以順利實現?等等,都必須通過教學評價這一必要的手段來加以驗證。教學評價的類型很多,從不同的角度和標準,針對不同的對象可以劃分出不同的評價類型。美國教育家布盧姆認為,教學評價的作用主要是用它來改進教與學。根據教學評價在教學過程中發揮的作用不同,他將教學評價分為診斷性評價、形成性評價和總結性評價。這是基于教學評價為教學活動起著提供反饋信息、檢驗教學效果,以及能同時發現問題,為進一步的教學工作或修正教學安排提供依據等重要作用。
一般情況下,許多專業院校及高等師范院校從事曲式與作品分析教學的教師,只是在學期結束或課程結業時,才對學生進行總結性教學評價,其作用更多的是對學生學習效果的評價。這種單一的教學評價運用,顯示出局限性和不合理性,主要體現在教師在教學過程中不能及時獲得教學信息反饋,學生也不能及時了解自身的學習效率,從而不利于促進整體教學的效果。本文從三種教學評價方面,對完善曲式與作品分析的教學評價體系進行了研究。
一、合理運用診斷性評價
診斷性評價主要是指在學習前對學生的學習準備狀況進行了解而實施的測定。它的目的是為了查明學生是否具有新的教學目標所必需的基本知識和技能,以及確定新學習之前學生所具有的基本能力和起點行為。其試題的難度較低,實施的時間是在課程開設之前。
從嚴格意義上講,對某一作曲家的某一音樂作品進行分析,除了要對其所處的歷史時期及創作風格和特征有所了解外,還要熟悉樂思發展的基本手法(包括復調寫作基礎知識),具備和聲的分析和調式調性的辨別能力,以及管弦樂器法的知識,等等。因此,學生在學習曲式與作品分析課之前,應該具備扎實的音樂理論基礎知識,即從樂理、音樂史到其他“三件”(和聲、復調和配器)作曲理論知識。但是,許多專業院校及高等師范院校的教學計劃中,往往將曲式與作品分析課程設置二或三學年(四年制本科),即緊接和聲學課程之后。就此而言,學生至少應具備較好的和聲學知識。每一屆學生受自身成長環境、學習氛圍與風氣,以及其他課程教師的教學效率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學習方法、學習態度與積極性,以及基礎知識等方面均有所不同,因此,在教學曲式與作品分析之前,教師利用診斷性評價,及時了解每屆學生的基本狀況,從而調整好教學策略與方法。
測驗是教學評價方法中一種常用的方法,它有標準化(專家制定)和非標準化(教師自定)之分,以下就是筆者自行設計的一套非標準化測驗:
(一)多項選擇題,根據所聽的音樂回答以下問題:
1.對這首格里格管弦樂作品《蘇爾維格之歌》的結構劃分描述正確的是()。
A.樂曲有引子和尾聲
B.樂曲有引子,但沒有尾聲
C.樂曲分為一段,并且有重復
D.樂曲分為兩段,并且有重復
E.樂曲分為四段
(二)根據所給的鋼琴作品:貝多芬《第二鋼琴奏鳴曲》Op.2 No.2第三樂章的呈示部,分析其和聲和調性布局:
1.和聲分析標記在樂譜中;
2.其調性布局為:
以上非標準化的、診斷性的測驗題,有以下考慮:(1)題型選擇要體現出目的性。選用具有思維引導和暗示功能,同時具有判斷的復雜性的多項選擇題,目的是測試與該學科要求一致的判斷能力;選用分析題是由于該學科教學中,樂譜分析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占有教學過程比例較多的教學環節。(2)測驗方式要體現出全面性。選擇一首管弦樂作品,播放音響判斷其基本結構,測試其聽覺分析的能力;選擇一首鋼琴作品,不播放音響,測試其樂譜分析的能力。(3)測驗內容與難度要體現出合理性。格里格《蘇爾維格之歌》有管弦樂和聲樂體裁兩種,是學生所熟悉的名曲之一。在學習曲式與作品分析課程之前,通過選擇題的形式,限定性地讓學生判斷所熟悉的音樂作品的基本結構,是具備合理性的;貝多芬《鋼琴奏鳴曲》OP.2 No.2中的和聲難度與學生所學過的和聲學課程也是相匹配的。
二、積極運用形成性評價
形成性評價主要是指在教學進行過程中,為改進和完善教學活動而進行的對學生學習過程及結果的測定。積極運用形成性評價作為一種提高教學效率的手段,使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及時獲得對教學效果和教學所存在問題的信息反饋,從而進一步鞏固和強化學生所學的知識或技能。
形成性評價一般采用非正式考試和單元測驗兩種方式,但它注重的是對學生學習過程的測試,注重利用測量的結果來調整或改進教學,使教學在不斷的測評、反饋以及調整中趨于完善,而不是強調評定學生的成績等。但在教學策略上,要使學生的形成性評價的成績與終結性評價的成績“掛鉤”,以便控制學習積極性差的學生保持較好的學習態度。
在教學過程中,很多教師對學生進行形成性評價主要是以布置課后作業的形式為主。但由于課后作業一般由學生自主完成,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往往會有學生相互抄襲作業的現象發生。因此,每一次在教師的監督下的非正式考試或單元測驗對教學的有效進行變得更加重要。
在曲式與作品分析的教學中,教師在課堂上所講解的原理和所舉的相應例子,大都是典型的和具有普遍性意義的,即共性的。而古今中外大量的音樂作品中,每一個作品幾乎都在共性的基礎上又有著自己鮮明的個性。學生在課堂上聽教師講授和分析音樂作品時,常有“哦,原來如此”的領悟。而一旦自己獨立分析音樂作品時,又感覺“一頭霧水”、不知所措。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是學生對曲式類型構成的基本原理理解得尚不夠透徹,也缺少直接的感性認識,再加上每個作品的個性特征的干擾作用。因此,想要使學生很好地掌握某一曲式類型的結構原理,并獲得音樂分析直接的經驗和判斷能力,課后學生還很有必要獨立地進行大量的作品分析。筆者在曲式與作品分析課的教學中,積極地要求學生認真地完成每一次的課后作業,并且在每完成一個單元或一種曲式類型的教學時,就進行一次單元測試,其測驗以下面兩種方式為主:
1.指定一至兩首具有完整曲式結構的音樂作品,要求學生從整體曲式類型與相應的段落劃分、主題材料的特征及其發展、和聲序進以及調性布局等方面進行分析。目的是使學生掌握某一曲式類型的結構特征,引導他們從何種角度對音樂作品進行分析,從而培養學生的音樂分析與判斷的能力。
2.給一個主題動機,用某一曲式結構類型創作一首音樂作品,其體裁可以是教師指定或隨意。這種作業或測驗方法,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教學評價手段,它可以進一步使學生深入地、有切身體會地了解某一曲式類型的結構特征,同時也培養了學生音樂創作的能力。
筆者使用單元測試這一形成性評價進行教學,從某種程度上是受中學教師的教學方式的影響。筆者之所以堅持用之的目的并不是培養學生的考試能力,而是因為這種在教師的督導下,在規定的時間內所進行的單元測試,可以凝聚學生的注意力、激發學生的思維與創造力來集中地、有效地鍛煉學生的作品分析能力的同時,也為學生提供了較多的按要求完整地寫作“分析報告”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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