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三卷本《中國古代金銀首飾》的“后記”里,揚之水談到此書與先前出版的《奢華之色 :宋元明金銀器研究》之間的關系 :“本書是《奢華之色》卷一、卷二的補充修改本,就時代而言,前面新增兩漢至隋唐,后面新增清代,此外,圖例的增補與更換占了很大篇幅。”記得《奢華之色》出版時,在北京曾舉辦過高規格的學術懇談會,并有全文筆錄在坊間流傳,其中與會學者從考古學、藝術史、物質文化史等諸多方面對作者成就的細致闡發,可以說是題無剩義,可以原封不動地拿來作為《中國古代金銀首飾》的贊辭。但是,倘若我們當真相信了作者所謂“補充修改本”的謙遜說法,以為這部新書僅僅是在舊著基礎上擴展了一些資料和圖例,并且重復一些已有的贊美,那我們或許又會小瞧了作者數十年如一日的心力所向。
尚剛曾經以老朋友的身份批評《奢華之色》太“名物”,沒有充分顯示器物發展的脈絡、演變的成因,以及地域差異上的考量,比如元朝金銀器中顯著的南北區別等等。如今對照《中國古代金銀首飾》,可以看出不少基于此種批評之上的結構調整,但依舊尚有一種倔強的堅持。她在接受媒體有關新書的訪談時就說 :“比如草原金銀器這一部分,我覺得這是必須專門下功夫的。這一方面我其實也搜集了好多材料,但是材料那么多,還得慢慢消化,尤其草原文明跟西方的聯系比較多,好多域外文明的因素,這些你不弄透了不敢寫。所以我的書里這些部分基本沒涉及,我在序言里也說了,‘它不是一部中國古代金銀首飾史,而是關于中國古代金銀首飾的我所知、我所見’……草原金銀器的部分我多半是經眼,而沒有機會‘上手’,我希望是盡可能上手,你得看它正面、背面,看它整個結構、圖案,那樣你才敢說話。在考古報告中,關于金銀首飾,通常是按照今人的理解給定一個名稱和幾句描寫,注明長若干厘米,作為考古報告,至此它的任務已經完成。對于我來說,考古報告結束的地方,正是我的起點。比如《上海明墓》中提到的首飾,我是到上海博物館庫房里,拿著放大鏡顛來倒去一一看過,才敢形容它,光看報告,看一個不清楚的圖哪敢說話?即便考古文博界的朋友提供了清楚的照片,也還要爭取機會親眼看一看才能夠心里有底。所以我總是強調一定要經眼或者上手了才行,哪怕沒稱你也知道分量,得有這么一個感覺?!?《揚之水 :面無奢華,心有足金》,載《新京報》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對于“我所知,我所見”的自我界定,以及對于“上手”這樣的實感經驗的強調,這里面不單單是所謂學者式的謙遜與嚴謹,至少對我而言,更具啟迪性的,其實是一種思維上的差異。在美術史家與《中國古代金銀首飾》作者之間的這種差異,有點接近于列維·施特勞斯在《野性的思維》里所提到的科學家與修補匠的差異。相較于科學家的基于概念和結構的思維方式,修補匠首先更關注的,會是手頭究竟擁有哪些可以使用的零件,他的思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嚴格地限于這些雖不充分卻完全被自己掌握的零件之中。按照施特勞斯的說法,修補匠總是通過那些作為介質的具體和有限的事物去說話,修補匠可能永遠完成不了什么無中生有的開創性設計,但他總是把與他自身有關的某種東西置于設計之中。
在揚之水的《中國古代金銀首飾》中,諸如一支瑪瑙荷葉簪、一顆金累絲鑲玉燈籠耳墜,或是一枚秋胡戲妻圖樣的雙轉軸金戒指,它們首先都不是作為某種藝術史和造型演變史的材料、某種考古學和歷史理論的證據而存在的,它們首先就是自身,就是一個個的名,而最迫切的事,是認出這些指向自身的名,并將它們呈現得完全。
式樣最為特殊的一件,是江西南昌青云譜京山學校出土的金累絲蜂蝶趕花鈿。此原為主題一致的頭面中的三件,其中金鑲寶蝶趕花簪成對,前面已經舉出。花鈿用九厘米長的窄金條做成一道彎梁,素邊絲掐作牡丹、桃花、杏花和兩對游蜂、一只粉蝶的輪廓。薄金片打作蜂蝶的軀干,花心、花瓣、翅膀平填細卷絲,然后分別攢焊、鑲嵌為一個一個小件。七朵花用細金絲從花心或花瓣里穿過去然后系于彎梁,蜂蝶便輕輕挑起在花朵上而姿態各有不同,粉蝶是正在采花的一刻,游蜂是斂翅將落而未落的瞬間。彎梁背面接焊扁管,今存兩個,但原初似為兩對。它的獨特在于結合了傳統步搖的做法而做工格外精細,用金銀珠寶竟也填嵌出如此纖麗輕盈的翠色幽香。(《中國古代金銀首飾》,526 頁,下引簡稱《首飾》)
這樣的白描文字,似易實難,因里面全然都是具體的'名詞和動詞,又因為準確,所以并沒有多少飾詞和喻詞存在的必要,它們始于對具體事物進行的精細研究,又經過作者的反復錘煉。我們仿佛被作者拉著坐在那些無名老工匠的身邊,目睹他們怎樣把大地上的細碎材料耐心打造成人世的作品。這是需要沉靜下來才能進入的文字,這文字本身亦有一種迥異于當下時文的“持久的古典趣味”,使人沉靜,也教人如何沉靜。
更何況,這些精細可感的文字,每每又配上作者手觸眼見、美麗絕倫的實物圖像,它們構成了一種真正意義上的雙重敘事,猶如“蜂蝶趕花”的紋樣,文和圖之間彼此纏繞、相互爭艷,卻又可以自行其是。某種程度上,這是一部至少需要閱讀兩遍的著作。在第一遍閱讀的時候,我們這些現代人的目光難免會被那些光澤通透的首飾圖樣所眩惑,會不由自主地根據圖樣的美麗去文字中尋覓相應的解釋,但在第二遍閱讀的時候,我們或許會從知識和解釋的需求中擺脫出來,就像重讀喜歡的古典小說,情節和懸念已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一處處可以隨時藏身的物之細部,是那些安寧自足的曲折河灣與褶皺山坳,而考究的紙張和素凈舒緩的豎排裝幀設計又很好地滿足了圖像與文字閱讀的雙重需求。
然而類似金累絲蜂蝶趕花鈿般的精美卓絕,在作者心里,又和人世間那些微不足道的小兒女物件混在一處,它們是被平等相待的,就好像“修補匠”對手中的大小零件投以相同的關注與愛惜。
金銀短簪可以是單獨的一支,也不妨成對,綰發之外,發髻上面一兩支小簪子也是幾乎不可缺少的最為平常的裝飾。它有著最簡單又最基本的用途因而使用最多,乃至輕易不會除下,便仿佛與使用者最為親近,且因此好像另有特別的意義,于是又常被用作男女寄情的信物。《石點頭》卷十《王孺人離合團魚夢》曰喬氏“頭髻跌散,有一支金簪子掉將下來,喬氏急忙拾在手中。原來這支金簪是王從事初年行聘禮物,上有‘王喬百年’四字,喬氏所以極其愛惜”。又《金瓶梅詞話》第八回曰潘金蓮向西門慶頭上拔下一根簪兒,拿在手里觀看,“卻是一點油金簪兒,上面钑著兩溜子字兒:‘金勒馬嘶芳草地,玉樓人醉杏花天?!瘏s是孟玉樓帶來的”。均可見意。(《首飾》,440 頁 )
金銀耳環式樣最簡單且尺寸最小的一種,時名丁香或丁香兒。《醒世恒言》第八卷《喬太守亂點鴛鴦譜》中說道,耳上的環兒,“乃女子平常時所戴,愛輕巧的,也少不得戴對丁香兒,那極貧小戶人家,沒有金的銀的,就是銅錫的,也要買對兒戴著”,即此。南京中華門外鄧府山王克英夫人墓、上海松江區葉榭鎮董氏夫婦墓出土金耳環,便都是丁香一類。(《首飾》,617 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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