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義問題既是語言哲學和分析哲學中的核心問題,同時也是最復雜的問題。意義問題不僅與指稱和真值緊密相聯,而且還與人的心理、觀念、信念以及行為等密切相關。對意義進行研究,學界有多種不同的理論取向,如意義指稱論、意義觀念論、意義使用論、真值條件語義學和意義行為論。這5 種意義理論分別從指稱、觀念、使用、語義以及行為等角度,對意義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與以上探究進路不同,美國當代著名哲學家布蘭頓( R. Brandom,1950) 以推理為切入點進行的探究彰顯了對意義問題的不同理解。筆者擬通過對布蘭頓意義推理進路的分析以及對實質推理及其恰當性的考察,呈顯和索解布蘭頓推理語義學( inferential semantics) 的獨特理論形態及其價值之所在。
一、意義的形成路徑: 意義來自推理
布蘭頓深受分析哲學的影響,作為分析哲學家之一,他首先關注的是語義學問題。傳統的觀點認為,語言表達式的意義或意向狀態的內容來自它們與世界的對應關系。這是一種表征主義的解答,按照這種表征主義的理解,意義或內容來自它對世界的再現: 語句表征事態,單稱詞項表征對象,謂詞表征性質或對象的集合。
但是,塞拉斯( W. Sellars) 的所予神話的批評使得這種表征主義路線受到致命打擊。傳統的經驗論者認為經驗知識具有自我確證、非推論的性質,因而將知識建立在知覺經驗( 所予) 的基礎之上。塞拉斯拒斥這種所予神話。塞拉斯指出,如果沒有概念的介入,知覺經驗并不能為知識提供一個可靠的基礎,知識的確證并不是詞與物的對應關系,而是語言內部的推理聯系。這正如他所言: 將事件或狀態描述為知道什么,我們并不是給出經驗之描述,而是將其放置于確證與能夠確證某人言說之理由的邏輯空間中。
雖然塞拉斯對所予神話的拒斥談的是知識問題,但它使人們意識到: 語言處于規范空間,表象則只涉及自然領域,二者性質不同,因而表象無法說明語言的意義。布蘭頓于是將目光轉向實用主義,堅持實踐優先的原則,認為語言意義只能從語言使用那里得到說明,做先于說,知道如何先于知道什么。
布蘭頓也深受維特根斯坦( L. Wittgenstein) 后期哲學思想的影響。在前期圖像論框架下,維特根斯坦認為,意義獨立于它的使用,但后期的維特根斯坦發現許多語詞只有在一定的語言游戲中才具有意義。他說: 只有知道怎樣用一個名稱做某種事情的人才能有意義地問起這個名稱。因此,意義不是孤立于語境而單獨地指稱事物或事態,意義是根植于生活實踐中的語言的使用: 每一個符號就其自身而言都是死的,是什么賦予它以生命呢? 它的生命在于它的使用。
維特根斯坦對使用的界定是在語言游戲中進行的。同其他游戲一樣,語言游戲也需要遵守一定的規則,因此使用一定是和規則聯系在一起的,使用是一種規范的行為,一定有正確和不正確的區分。同是使用,但與維特根斯坦不同,布蘭頓意義上的使用具有特定的涵義,是指使用概念形成一種推理的關聯。
布蘭頓認為,概念的使用和內容必定處于推理的聯系之中,如若不然,便不能在概念的使用者以及非概念的使用者如自動機器、動物之間做出明確的區分。這是因為自動機器或動物和人一樣,都有對各種環境刺激做出可靠的區別響應傾向。比如,當環境溫度下降至華氏60 度時,自動調溫器會自動打開熔爐,或者當紅色的事物出現的時候,一只訓練有素的鸚鵡會發出這是紅色的的聲音。顯然,自動機器對環境做出的區別響應或鸚鵡發出的這是紅色的的聲音與人做出的相應的響應在意義上是不同的,前者與環境刺激只具有一種因果上的關聯,而人所做出的響應,不僅是環境刺激所引起的因果反應,同時還處于理由空間之中,和其他概念構成推理上的聯系。比如,一個概念使用者不僅知道溫度下降了需要打開熔爐,他還應該知道低溫易導致感冒,低溫不需要開冷氣,等等。
所以在這一點上,布蘭頓十分認同塞拉斯的主張: 一個響應具有概念內容是因為它在給出和尋求理由的推理游戲中扮演了一個角色。掌握和理解這樣一個概念也就是對它所涉及的推理有實踐的掌握在能夠辨識的實踐的意義上,知道應用一個概念能夠推出什么以及這個概念從哪里推出。而就自動機器或鸚鵡來說,可重復的可靠的區別響應并不涉及推理和確證的恰當性,因而它們的響應根本不是概念的或認知的事情。
基于以上對概念使用者和非概念使用者的推理的分界,布蘭頓明確指出: 除非人們擁有許多概念,否則不能擁有任何概念,為了掌握任何概念,人們必須掌握許多概念。在推論實踐中,由于掌握某種概念就是掌握與之相關的其他概念,知道概念之間的推理聯系,因而概念本質上是推理聯系的。從此視角看,概念使用者所做出的概念性響應不僅是一種可靠的區別響應,而且還在于它在推理中扮演了某種確定的推理角色。因此,布蘭頓指出,擁有特定的概念內容就是在推理中扮演著一種確定的角色,換言之,概念內容就是推理角色。
綜上可見,布蘭頓的推理語義學有兩個主要的、基本的觀點: 第一,概念的內容來自概念的使用,即推理。布蘭頓認同塞拉斯的觀點,認為推理是一種做事,即一種使用概念的實踐,語言表達式的意義或意向狀態的內容來自語言表達式或概念的使用,也就是推理。第二,概念內容就是推理角色。在布蘭頓看來: 一個表達式有其概念內容在于它是在實質推理中被確定的,即通過它在實質推理中所扮演的角色賦予的。從以上兩個方面來看,布蘭頓對意義的推理理解和把握,為概念內容的研究鋪就了一條恰當的推理進路。
二、意義的推理選擇: 實質推理
根據布蘭頓的推理語義學,概念內容來自推理。推理有兩種: 形式推理和實質推理。前者是指其正確性由其邏輯規則決定的推理,比如充分條件假言推理如果P,那么Q,P; 所以Q,這是一個正確的、有效的推理,它的正確性是由其分離規則決定的。而后者是指其恰當性取決于前提和結論的概念內容的推理,例如,從匹茲堡在普林斯頓的西邊衍推出普林斯頓在匹茲堡的東邊,這個推理的恰當性依賴于概念西邊和東邊的內容。布蘭頓反對邏輯的形式主義( formalism),他認可并強調的是實質推理。他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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